皮鞋很好做,材料對于現在的姜氏來說也不缺了。
之前莽龍部來贖人拿來了兩百張毛皮,后來青鳥部的長寧又帶來了三百張,再加上木風兩次殺掉、俘虜黃風部、黑牙部的人,又繳獲不少毛皮,一下子讓部族的毛皮變得富余起來。
這些毛皮有些是木風認識的,有些是木風也不認識的。
因為做皮鞋需要找材料,明光就帶著木風自己在一堆毛皮里自己取找適合做鞋子的材料。
他發現一種很厚的毛皮,差不多有一厘米以上的厚度,質地厚實,直接被木風一眼相中,拿來做鞋底,都省了縫針納底的功夫。
明光告訴他那是草原上更大的一種野獸叫長鼻舞象。
木風這才反應過來,手里這塊應該就是大象皮了。
捏著大象皮他手都有點哆嗦了,這要是放在前世社會,至少也是十年起步了。
這下木風感覺自己穿鞋的檔次一下子又往上拔高了好幾個檔次。
因為前面做的那雙鞋有些緊腳,所以他馬上又毫不吝嗇地又給自己做了一雙象皮底、小鹿皮幫的皮鞋,可謂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了。
明光這個時候腦袋出奇的靈光,自己不知道怎么選鞋底,直接就看木風選什么樣的,他就選什么樣的做鞋底,自己也給自己縫制了一雙粗陋至極的皮鞋。
即便如此,當他穿上自己自制的鞋子后,整個人都興奮地手足無措。
“大酋長,鞋子穿在腳上真的是太舒服了!我們整個姜氏族人都會有這樣的鞋子,對嗎?”
“嗯!”木風點頭笑道,“所有的姜氏族人都會有鞋子穿,以后大家再也不用光著腳出去了!”
頓了頓,木風又笑著說道:“除了腳有鞋子保護,我們其他的部位也會有相應的東西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