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不山不林的,前頭有村,后頭就是州城,數十年來從未聽說過鬧大蟲的消息。
更何況按著那獵戶說法,這里的大蟲尿味道重得嚇人,莫說尋常馬、騾,就是路過的狼聞到了,都得掉頭就跑,除非那大蟲一日能隨地來上個一二十次,不然很難尿出這個效果。
宋妙本來就料想十有八九是人禍,此時幾乎板上釘釘確認了是人禍,見得那大開的車廂門,又看到那發狂騾子停下來的位置——再往前頭走上五六步,就要兩蹄踩空,直接摔下河道了。
這樣高的地方摔下去,即便不死,也要重傷。
哪怕不摔進河道,宋妙方才上前看了看,發現路上不知哪里來了許多從前沒有的石塊。
這些石塊分散在路邊,跟常人兩個拳頭差不多大,此處又是下坡,車子跑得這樣快,一旦車輪不小心被石頭被絆一下,那馬車車廂一開,里頭坐著的人十有八九會被摔出來。
雖然事情最后沒有發生,但是一想到可能的場景,宋妙心頭就是一緊。
伙房還有事,此處自然不能多留,她把自己知道的全數交代完,就帶著手下人匆匆告辭了。
這一路,跟著的人個個表情難看。
都長了眼睛同耳朵,看到、聽到了剛剛發生的事,另還有查出來的一點結果,誰人會不后怕?
而宋妙走在最前,除卻后怕,更多的卻是氣。
即便沒有證據,但傻子才不知道到底誰人在后頭指使,又是為了什么。
一次投毒,二次害人,回回被欺負到頭上,還回回都是要命的招數,如果放縱不理,下一回又會變成什么?誰又能保證自己次次都能躲過?
她琢磨了許久,眼見前頭就是伙房了,便站定腳步,招呼后頭三人,道:“實在沒料到會出這樣事,倒是害得人人受驚,一會回去,我自會同大家道歉,也說明一番情況。”
又道:“只我怕她們礙于面子,不好直說,你們也幫著問一問,如若誰人覺得這工做得不怎么合適,可以告假回去休息幾天,或是想要請辭也沒關系。”
那三人中一人忙道:“娘子想多了!難得有個好工,大家都指著長長久久做到這河挖通,哪個舍得辭啊!”
另一人則是道:“娘子何必道歉,是惡人做壞事,與我們何干!”
又有人道:“錢大蟲也太可恨了,自己當大蟲,還要找大蟲尿來害人!他做了這許多傷天害理事情,做什么沒有天收!上頭那么多官,一個都治不住他嗎!”
“他手下的也都不是什么好東西,尤其有個都頭,姓丁的,到處欺壓人,案子只要找到他頭上,肯給錢,無理也變做有理了,有罪也變成沒罪了!只可憐了苦主!”
眾人在這里說話,宋妙聽得“案子”二字,忽然心念一動,道:“我想打聽一樁事,你們要是方便,看看能不能幫忙問問——誰人知道這一二年間州衙里判的,最好是冤案、錯案,抓錯、關錯了人的。”
三人齊齊答應,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立刻就數出七八個來。
等回得伙房,早飯忙完,宋妙把事情一說,眾人前一次巴豆時候已經義憤填膺,今次更是群情激奮,莫說沒有一個要辭工,甚至還有人想要反擊。
有人嚷嚷道:“那錢大蟲忒不要臉!等我回去時候,都想拿個籃子去坊子里撿爛菜葉子砸他門上去!”
“可惜他家門房日夜守著,想砸都不好砸——老天怎的不打雷劈死他!”
眾人在這里說話,卻有一人,乃是那夏嬸子,偷偷拉了拉宋妙的袖子,去到一旁屋子里,問道:“宋小娘子,我聽她們說你想問這兩年的冤案?”
宋妙點了點頭,道:“是有此事,嬸子可有聽說過的?”
“若說冤案,我有個老姊妹家這兩年跟撞了邪似的,一直走背運,碰得一樁案子,眼下只差家破人亡。”
“她那當家的原是做挑工的,因做事不惜力,又肯幫著雇主著想,人也機變,給個布商看上招了去幫著看鋪子。”
“她家有一對孿生子,女兒比兒子大上半個時辰,生得好,脾氣也直爽,因家中姓楊,我們叫她楊元娘。”
“這元娘時常去布坊里頭送飯,偏那鋪子里有個少當家的,又有個魏管事同他獨生兒子,喚作魏杰的,一道在里頭做活,三個人差不多年紀。”
“元娘送了小半年的飯,兩個年輕人都跟她捅破了窗戶紙,說自己喜歡她,只那少當家的自有親事,只好納回來做妾,管事兒子卻是跟家里人商量了,一心明媒正娶——自然最后選了管事的兒子。”
“正好那公公在布莊里頭也干了半輩子,攢了些錢,又跟人又湊又借,最后到底給元娘他們夫妻兩個開了個小布莊子——就在那三榕街。”
“這鋪子開起來已經三四年了,因那元娘生養了一兒一女,女兒剛滿三個月,家里婆婆多病,公公又還在前頭鋪子里做管事,丈夫常常出去進貨,她又要看鋪子,又要管小孩,忙不過來,就時不時把弟弟叫過去幫手。”
“只她那弟弟,我們喚作楊二郎,雖不到二十,實在作風不大正派,見天出去吃酒耍樂,得一點錢就要胡亂花。”
“正巧那一日,聽聞他跟人喝了大酒,去了個樓子里尋相好,不知怎的,那相好已經有客人了,他不肯,只在屋子門口鬧,最后硬闖將進去,才瞧見床上竟是他那姐夫同他那相好光著抱著睡在一處。”
“他本就有酒,當場鬧了一通,罵那姐夫沒良心,姐姐在家生兒育女,當丈夫的在外頭又花又酒,鬧到后頭,兩人扭打在一處,最后他那姐夫實在打不過,衣服都來不及全撿就跑了,那楊二郎也回了姐姐姐夫鋪子。”
“結果不知怎么回事,隔天一早,元娘同她婆婆去開檔口,進得后頭一看,就見那魏杰一身都是血,躺在地上,胸前中了十幾刀,楊二郎手中抓著帶血兇器,臉上、身上也都是血,還坐在一旁地上,靠著椅子腳睡著了。”
“里正還沒往上報,衙役就帶著巡兵上了門,把楊二郎拿了去下獄,沒幾天就判了故意殺人,說是白日里起了沖突,必定心里有恨,手里又有兇器,兇器同傷痕合的很,屋子里也只他們兩個。”
“楊二郎卻是不服得很,他說自己沒有殺人,前日另還有個人一桌吃飯,正是那先頭布莊少當家的,說要為兩人勸和,不知為什么,一覺醒來,那少當家的人不在了,屋子里卻是那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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