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中午,留守在專案組辦公室的林守東和陸源,正在查看著卷宗時,電話鈴響了。
電話機旁的林守東立刻接聽電話。
“林所長還是陸所長?找到了。我們真找到了!”電話里傳來的是專案組成員張理的聲音。
“找到什么了?”
“犯罪嫌疑人。”
“是什么樣的人?”林守東告訴自己別激動,得保持冷靜。
“是一個因為多次偷竊公司的財物被辭退的技術工人,就是因為懂電路,經常拆公司的電路板來換自己家里的壞電路板,造成了公司的損失,后來在家里搞修理,因為家在農村,還經常炸魚,完全符合陸所長所說的特征。”
“什么地方的人?”
“就在城郊,對了,就是離爆炸現場三公里左右的湖邊村,名叫劉義山,遙控裝置是他和他堂弟專門跑到藩州買的。”
“你是怎么發現的?”
“陸所長不是說要在附近村莊問一下嗎,結果劉義山的老婆說見過,她老公買過這東西,家里當時連摩托車都沒有了,買這么貴的摩托車遙控都不跟她說一聲,她老婆為此還氣得回了一趟娘家,所以記得很清楚。”
“去藩州找相關店鋪證實一下。”林守東抑制住內心的激動。
“我現在就在藩州,是證實了才打電話的,我找了劉義山的相片到藩州,賣這種遙控的就兩家,然后一家剛好賣過給黃府縣的兩兄弟,不要安裝直接拿了貨就走,而且一買就是兩套,因為這東西貴,所以老板印象很深刻,購買時間是2001年3月5日,而爆炸案的發案時間是2001年的4月13日,也對上了。”
別說電話那端的張理興奮,林守東聽得也是激動不已。
“堂弟是誰知道嗎?”
“知道,叫劉坤,劉義山的老婆自己也說了,她就是從堂弟那里知道買了這么貴的遙控裝置的。”
“好,我們馬上抓捕。”
林守東放下電話,對陸源道:“找到了,兩年前3月5日,湖邊村的劉義山和劉坤一起到藩州買了這套遙控裝置,同年2月16日,縣城附近的一家基建公司的有五公斤左右的炸藥失竊,對上了!”
陸源長舒一口氣,就是他們!
看來大家的執行力還是不錯的。
“抓吧!”
……
劉義山被帶進訊問室的時候,是被抓后的一個小時。
這一個小時里,他的心里充滿了焦慮,但他故作鎮靜,因為他確信,所有的物證已經沒有了。
所以,當看到眼前那個破陣不堪的遙控器時,他懵了,第一反應是,不可能,這東西,我記得明明當時是扔到湖里去了,怎么可能在警察手里?警察又怎么會憑這個東西找到了我?
難道是我記錯了嗎?也可能吧,心慌意亂的時候,本來想扔到湖里,結果沒扔,給警察撿到了。
這也太衰了吧,怎么就沒扔呢?
而且,還讓警察找到了!
他想拿過來好好辯認一下到底是不是自己扔的那個,因為隔得遠,時間也有些久了,他需要慢慢找記憶才能確定,可是警察不給時間,而是把遙控器放到一邊后問道:“劉義山,知道為什么要抓你吧。”
劉義山目光看向眼前那個年輕警官,突然間心頭一震,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