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靈云市受到的損失,都要馬曉紅來賠償。
當然,這不過是表面的原因和借口罷了。
譚龍為什么一定要抓馬曉紅?是因為只有馬曉紅逮捕到位了,這個責任才能推卸到馬曉紅身上,不至于影響他競爭市長。
如果馬曉紅不在手上的話,上面萬一過問起來,或者省組部調研的時候,這個責任可就推卸不出去了。
任何影響自己競爭市長的不利因素,必須解決!
馬曉紅,必須成為這個頂罪的人。
其實馬曉紅一點都不無辜,本身就是他的罪。
“譚市長,這恐怕不行,馬曉紅在東街鎮犯罪在先,即便是賠償,也要先賠償我們東街鎮。”
楊東皺起眉頭,當然不會任由譚龍把人拿走。
“楊東同志,東街鎮和馬曉紅之間可有合同?”
譚龍聞,直接反問楊東。
“沒有。”
楊東郁悶的回答,這一點也是楊東不滿的地方,東街鎮在馬曉紅這里采買,竟然沒有簽訂合同。
雖然東街鎮的鎮長高鶴已經雙規到位,可他做錯的事情,又有誰能彌補?
沒有合約,去法院都沒辦法,要扯皮不知道扯皮多久。
楊東知道不簽合同,是因為高鶴與馬曉紅太熟悉,兩者存在利益勾連。
估計高鶴也沒想到馬曉紅今年引進的化肥都是假的,否則他不可能這么隨意,以至于牽扯到了他自己,連鎮長都當不了。
“那就沒辦法了,因為我們靈云市有正規合約的。”
“有合約的為先。”
譚龍笑著開口,能夠讓楊東吃癟,也讓他此刻的郁悶心情有所緩解。
雖然楊東幫了他解決化肥危機,但是楊東又不是單純幫他,而是幫靈云市。
大家都是黨員干部嘛,分什么你我啊?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