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不需要他開口回答,便繼續說道:“老百姓遇到不公平的時候,被欺負的時候,難道要舉起雙手,投降等死嗎?”
“本身官民地位就不對等,老百姓除了用這種辦法團結起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還有別的辦法嗎?”
“你的意思是說,我慣著老百姓,才讓他們膽大妄為選擇這種方式?”
“難道除了慶和縣,其他地區的老百姓就不鬧事了?那些領導不慣著老百姓,老百姓就消停了?”
“還有,遇到不公平的時候,老百姓難道要裝聾作啞,打碎牙齒往肚子里咽?你不讓老百姓訴苦訴委屈,反而想竭力打壓他們?”
“這就是你身為縣委副書記說出來的話?”
“這就是你身為父母官說出來的話?”
“你是站在哪個立場,誰的角度,說的這番話?”
“你把老百姓當成什么了?當成貪得無厭的混蛋嗎?”
“別把老百姓想的那么不堪!”
“是,我們慶和縣群體事件有些多,但這幾次群體事件,有哪一次是因為老百姓貪得無厭導致的?”
“老百姓愿意這么做嗎?老百姓想這么做嗎?”
“還不是我們做錯了事,傷害到了老百姓的利益,才會讓老百姓無奈的選擇這種辦法?”
“在你眼里,這就是老百姓不識抬舉?是我楊東慣著他們?”
楊東不是無法聽進去宋曉峰的諫,但問題是這個諫必須得有道理,是正確的。
但是宋曉峰卻在偷換概念,把群體事件的原因怪罪在老百姓貪得無厭。
卻不提始作俑者是誰。
更不提老百姓所受的委屈,不提老百姓所受到的損失。
這就好像是后世的那句名,拋開事實不談。
連事實都不談了,還有什么好談的?
“書記,我不是那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