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苗英老老實實配合審訊的話,就可以不必住特定賓館了,可以直接進行下一個環節,移交相關機關處理。
可多數的干部前期嘴巴都硬,一點都審不出來,因此才會帶離紀委部門,去神秘的賓館,那邊更好‘審問’。
也‘方便’審問。
“姓名?”
三個縣紀委的干部,負責審訊苗英。
郭維居中,左右是兩個縣紀委的副科級干部,也就是縣紀委的紀委科室主任。
“苗英!”
苗英坐在椅子上,人身并沒有被限制。
但是他也出不去,離不開,只能老老實實坐著。
現在他還不是犯罪的階段,因此不能用手銬腳鐐等限制他。
在政治上,他雖然被雙規了,但也不是罪人,這是有區別的。
雙規只是一種紀律形態,指的是你有問題,我正式對你展開調查。
移交司法機關之后,才是真正的罪名認定。
“年齡?”
“1960年出生,今年51歲。”
郭維問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你是否親身參與甚至領導苗家族人從事涉黑涉惡活動?”
郭維開口,問了正題。
苗英搖頭:“我沒有。”
只要不是個傻子,都不會承認吧?
“你是否存在行賄受賄行為?”
郭維繼續開口問。
“我沒有這種行為。”苗英繼續搖頭,否定。
郭維瞇起眼睛,示意旁邊的干部一眼。
旁邊的干部拿起一堆材料放在苗英面前的桌子上。
“你可以看看這些資料。”
“縣紀委對你展開的調查,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從你們三四鄉項目拖欠農民工的工資開始,我們就已經明里暗里的調查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