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的分內之事,也能出現意外?
安排一個副處級的縣紀委書記,對于市委組織部長不難啊。
“小東,我的確提名郭維和韓浩為慶和縣紀委書記候選人。”
“但是五人領導小組會議的時候,譚龍市長明確反對。”
“因為有重要領導反對,侯書記沒有強行通過這個任命。”
“這也就是為什么慶和縣的紀委書記,一直沒有落實的原因。”
王飛開口,語氣有些無奈,但也是實話實說了。
這就是他現在遇到的情況,因此市委層面沒有強行推人事。
畢竟推人事的話,就會得罪常務譚龍。
“常務為什么反對?理由是什么?”
楊東眉頭緊皺,他沒想到慶和縣人事的關鍵時刻,竟然掉鏈子在了譚龍身上。
而且譚龍既然反對,那必然有理由吧?
否則的話,為了反對而反對,按照民主決議的原則,是不予通過的,是無效的反對。
“常務有兩個的理由,其一是韓浩為省紀委干部,跟我們互不從屬,市委組織部原則上不要主動引進省里的干部到市區縣任職。”
“其二是覺得郭維的資歷尚淺,剛任一年多的正科級,就要上副處級的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有些太夸張了。”
“譚龍常務說了,慶和縣沒有第二個楊東,也不可能有第二個楊東,楊東的人事神話,只能終結在楊東身上。”
“因此,他不同意郭維擔任縣紀委書記。”
王飛也是頂著很大壓力,才把這個會議的結果告訴楊東的。
畢竟這種會議,按理來說要嚴格保密。
否則的話,傳出去,肯定會惹是生非。
你想啊,要是每一個人都知道領導的發,領導同意還是拒絕,豈不是把領導擺在了手下面前?
要是手下有打擊報復的想法,那可就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