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潘大江。
誰讓他三番兩次的拒絕,拒絕楊東合情合理的辦案權利,所以一旦出事的話,潘大江是跑不掉的。
楊東見事不可為,已經準備回去了。
他來慶和縣,就是本著試一試的態度,看一看是否成功。
既然不成功,那就走。
“潘組長,等喝過了酒,吃過了飯,我就要往返回開陽縣了。”
楊東開口,朝著潘大江出聲說道。
他這是提醒潘大江,這杯酒就是極限,喝過了這杯二兩的酒,他就要走。
潘大江見楊東和自己說這個,卻不禁笑了:“年輕人就是年輕人,沉不住氣啊。”
“我又沒說過,這兩個人,你帶不走的話,你急什么?”
潘大江忍不住搖頭笑了笑,然后朝著楊東再次說道:“你們如果想把這兩個干部雙規,其實是可以的,只要程序上面不出現錯誤就可以。”
“我雖然是個老同志,但我又不是個老頑固,怎么可能阻擋你來這里辦案?”
“只是這兩個干部也的確涉及到我所調查的案子,我想的是如果被你們雙規,會不會打草驚蛇,嚇到和這兩個干部有關的慶和縣其他干部?”
楊東坐在飯桌一側,望著對面的潘大江,眼中的思緒之色,以及猶豫之色。
楊東立馬就明白了,他也知道潘大江是什么意思了。
如果把自己負責的案件,潘大江負責的案件,比成是兩個圓圈的話,那么這兩個圈子中間的相交點就是這兩個干部。
這兩個干部既涉及到趙羽飛案子,又涉及到了慶和縣其他干部案子。
可以說事關重要,甚至成為了敏感環節,一旦動了,的確會打草驚蛇。
潘大江所考慮的就是這個極端情況,他并不是不讓楊東把人帶走。
其實為了這兩個干部,來來回回拉鋸,磨嘰,完全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