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便如此,換做村里其他獵戶,見了這傷口也絕不敢起獵狼的心思。
也就是這小子,初生牛犢不怕虎。
接著,他又抬起狼王的另一條前腿。
一支箭穿肉而過,傷到了經脈,卻沒碰著骨頭。
這位置偏下,要不是事前算好,應該極難射中。
兩條前腿一廢,這狼王對付起來確實容易多了。
江有林不自覺的滿意點頭。
可看向狼王頭顱上插著的箭,才發現事情沒那么簡單。
顯然,這兩處重傷沒徹底廢了狼王,它還是對江塵撲殺了過來。
可惜,最后被一箭穿顱。
牛角弓雖比尋常桑木弓力道大,但想一箭穿顱,必須在三十步內,還得正中眉心,箭鏃才不會偏轉劃走。
這么近的距離,面對撲殺而來的兇獸,能淡定拉弓射箭,一絲不偏。
這種魄力,江有林只在戰場上的步卒見過。
贊嘆了幾句,江有林又抬起了狼王頭顱,發現狼王脖頸下方還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刀傷。
“怎么還近身搏殺過?”
江有林皺起眉,頭顱上的箭按理說已能致命,這一刀又是為了什么?
縱然他打了多少年獵,也絕想不到,狼王腦袋中了一箭還能撲殺過來。
想不通,他也不想了,等著兒子醒了再問就是了。
又將皮毛愛不釋手的摸了一圈,江有林才站起身。
做了一句總結:“要是第一箭能射中臟器,后面也不用這么麻煩。”
話剛說完,臉上的笑意就繃不住了。
這屬于強行找毛病了,山林到底是野獸的主場。
獵人可以埋伏,卻不能保證獵物從哪個方向過來。
要是側面過來,射臟器還行。
要是正面撲過來,那射腿反倒最合適。
找了毛病,又忍不住夸:“膽大心細、有勇有謀,比我當年也不差了!”
感嘆完,江有林仍舍不得離開,圍著狼尸上看下看。
他打了一輩子獵,還沒獵過這么大的獵物呢。
對獵戶來說,光是看著這樣的獵物擺在自家門口,就足夠欣喜的。
他甚至有些舍不得賣掉這狼皮,只想擺在家里炫耀;
可一想到這皮子能賣百多兩銀子,又迅速掐滅了這念頭。
再好看也不能當飯吃,兒子還要娶親,明年兩個娃娃也該開始讀書習武了,還是銀子實在。
“看把你樂的。”
身后突然傳來聲音,江有林回頭一看,是張本善。
“我高興,怎么了?”江有林滿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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