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座的兩名警員下車,上了另一輛警車,又只剩下了李新元和陳宇兩人。
陳宇駕駛警車呼嘯,郝剛開著大g緊跟其后。
李新元謹慎篩選,把范逸銘的基本情況挑挑揀揀告訴了陳宇。
刻意隱去了他的黑客技術,以及曾經遭到過“歸零”暗殺的經歷。
“你是說,這個范逸銘,不但是解夢語的未婚夫,還患有精神病?”陳宇敏銳地捕捉到關鍵信息。
光是這兩點,憑借多年辦案的直覺和經驗,這個人極為可疑,屬于重點調查的對象。
李新元早就想好了說辭:“你放心,他不可能是兇手的。過去三年多他一直處于封閉住院的狀態,沒有作案時間,監控錄像可以證明。”
陳宇仍有些猶豫:“但從程序上來說,范逸銘也是本案關鍵關系人,他的口供”
“他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還住了三年多的院”李新元語氣果斷,帶著一絲不容置疑,“在這種情況下,他的口供真的有法律效力嗎?”
陳宇聞,一時沉默,不得不承認這話切中了要害。
司法實踐強調“重證據,輕口供”,單憑口供既不能定罪,也難以脫罪。
出于對李新元的信任,陳宇不再糾結這件事。
實在不放心,那就去調取醫院監控,一切自有分曉。
“那這個范逸銘,你把他接出來是打算?”
對這個問題,李新元也想好了應對說辭。
“他是我大學時期最好的朋友。這些年我不知道他的遭遇,現在既然知道了,就不能不管。我打算送他去國外接受最好的治療。”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