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成越說越激動。
既然有狗熊,那自己就可以搞到熊皮和熊掌。
趙子默卻緊張起來:“成哥,我們趕緊走吧,狗熊可比猞猁難殺多了!”
“改天再來!”
許成點點頭,他已經將狗熊視為囊中之物。
還要來?
殺熊?
趙子默不由瞪大了雙眼,心中暗嘆了一句牛逼。
別人聽說此處有熊,躲還來不及呢,唯有許成,想要再來一趟,將其殺掉。
很快,兩人就捆好了五頭猞猁尸體,拖著往山下趕去。
砰!
剛剛走出這片森林,身后就傳來了一聲槍響。
許成聽覺敏銳,當即停下腳步。
“老林子里怎么還有槍聲?山上還有人?是誰開的槍?”
趙子默一臉茫然:“都這么晚了,山上怎么可能還有人?成哥,是不是你聽錯了?”
砰砰!
話音剛落,又是兩聲槍響。
這一次,就連趙子默也不淡定了。
“真的有槍聲!有人!山上還有人!”
許成嘟囔道:“難道是其他村的村民?”
“剛才我們與猞猁打斗的動靜太大,再加上流了太多血,肯定吸引了很多動物前去,還有一些村民。”
“當動物和村民們碰到,難免就是一番射殺。”
許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不放心地道:“不行,我得回去一趟,萬一真的有其他村的村民,我還可以提供幫助!”
他之所以這么迫切,是擔心狗熊被別的村民搶去。
趙子默尷尬道:“成哥,那我呢?”
“你待在原地,等我回來。”
“我把小灰和小金留下來,就算有動物冒出來,也可以保護你的安全。”
話還沒說完,許成就已經跑出兩米遠。
很快,他就重新回到了剛才與猞猁戰斗的地方。
經過仔細搜尋,還真的有所發現。
“地上多了一些腳印,還有血跡。”
許成蹲在一灘鮮血前,從地上撿起幾根動物毛發,認真辨別。
“這是狼的毛發,猞猁的血腥味應該吸引了幾只狼前來。”
“只是……這些腳印怎么這么奇怪?”
如果剛才射殺狼的是村民,那么絕對不可能留下這樣的腳印。
村民們都比較窮,穿的鞋子基本上都是自己制作的棉鞋。
幾乎每家每戶都是如此。
因而留下的腳印,和許成的腳印差不多。
可眼前的這些腳印,有棱有角,分明就是穿著皮靴造成的。
“皮靴可是很貴的,附近村莊怎么可能有村民買得起!”
許成腦袋都要想炸了,可還是想不明白。
他只能繼續在附近搜索,希望可以找到其他線索。
不多時,在一處干草叢中撿起了一個子彈殼。
“這子彈殼……”
許成的大腦飛速旋轉,在腦海里搜索著與子彈殼有關的相關信息。
“臥槽!這是二八式步槍的子彈殼!”
“不對勁啊,十分有三十分不對勁,村民們怎么可能會有二八式步槍?”
“那可是小鬼子的常用槍!”
“難道有的村民家里還留著小鬼子的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