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后,吳總吃過飯,就帶著幾個朋友,在服務對象的安排下去了附近一家夜總會。
當他正摟著小姑娘在夜總會唱歌時,突然,包廂燈光全亮。
“干嘛啊?”吳總很氣憤地喊了一句。
“掃黃,每個人把自己的身份證掏出來,沒帶的?報身份證號碼。”為首的民警帶隊走進來了。
吳總拿出一包煙,發了一根給為首的民警,民警并沒有接。
“身份證或身份證號碼?”
“你是附近派出所的吧?我認識你們所長,你們局長我也熟,前幾天還一起吃過飯,我聯系聯系。”
說著,吳總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
“所長,你們今晚是不是安排了掃黃啊?沒有?那這邊怎么有公安人員?”
吳總腦子一抽,他充滿邏輯地想了一番:掃黃不叫轄區公安陪同?那肯定是假的。
于是他“硬氣“了,轉念就說,“我要報警,這邊有假警察過來危害公共安全。”
為首的民警笑著拿過手機,“你是附近派出所的所長?”
“我們是省廳治安總隊的,我的警號是…你可以打電話詢問市局,這個行動我們已經同市里通過氣。”
說完,民警把手機還給吳總。
吳總虛了,他腦門上全是汗,“各位同志,我在這邊唱個歌,沒問題吧?也沒違什么法吧?”
“你們這正在進行有償陪侍,先跟我們去了解下情況。”
說著,一群民警沖進來。
“把所有人帶走。”
看著老主顧要被帶走,夜總會負責人趕緊跑過來解圍,他還沒看清形勢,“兄弟,別這樣啊,你這樣我怎么做生意?要不我和轄區派出所的朋友打個電話問問啊?”
民警白了他一眼,“來,你打。”
打完電話后,夜總會老板也懵了,轄區派出所證實了省廳的這次行動。
“現在事態升級了,你也跟我們走一趟。”民警隨即把夜總會老板也帶走了。
直接被帶到了省公安廳訓練中心。
周志勇正等著,準備審訊吳兵這個敗類。
吳兵很奇怪,為什么他一到省廳訓練中心,就被單獨送往了樓上的一個審訊室。
審訊室里,坐著幾個神情嚴肅的民警。
“姓名?”
“吳兵,領導,我怎么了?你們至于嗎?不就去夜總會唱個歌嗎?怎么了?”
周志勇面不改色,當作沒聽到,“年齡。”
“警察同志,我抗議。”
“年齡。”
“我要找人。”
砰,周志勇拍了下桌子,“年齡。”
看著周志勇憤怒的神情,吳兵這才回答。
“是否是黨員?國家干部?”
吳兵虛了,這個問題回答后,那事態就不一樣了。
“我是公民,我有權拒絕回答這些問題。”
“你必須回答,這是程序。”
“不是。”
周志勇早就知道咋回事了,怎么可能會放過他?這就相當于打明牌,還能被吳兵糊弄過去?
“對他進行信息核對。”周志勇立刻對旁邊的民警說了句。
吳兵馬上改口,他知道,如果不說?那性質就變了。
“我是黨員,是國家干部,我是…”
周志勇冷笑了幾句,“好,馬上聯系省紀委。”
“別別別。”吳兵肉眼可見地慌了,“你們要多少錢?我給,我全部都給。”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