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若和謝懷瑾戀愛的第三年,謝懷瑾的母親找到了她。
謝母強勢的要她離開謝懷瑾。
桑若以為謝母將自己劃分到了貪圖美色的那一類人里,她極力解釋,可謝母什么都聽不進去,甚至說出以命相要挾的話。
她想了很久,最終沒有和謝懷瑾提出這些事情,她還嘲笑許思婉戀愛腦,她何嘗不是,她從出生,父親和母親就離了婚,她歸了銀行卡撫養。
她是名副其實的大小姐,什么都是最好的,唯獨沒有愛,所以她十分眷戀這份愛。
友情是許思婉教會她的,愛情和親情是謝懷瑾教給她的。
對她來說,她的命就是許思婉和謝懷瑾。
可謝母發現了他們仍然在交往,她找上桑若,沒有提出要分手,而是讓桑若去他們家吃頓飯。
她說她想通了,年輕人應該有自己的愛情。
那一刻桑若覺得自己被神庇佑了,卻沒想過是噩夢的開始。
那天她找了一件莊重的衣服,跟著謝母往房子里走,走著走著,她聽見前面的謝母叫她的名字,說她有些頭暈,讓她搭把手,可接過那一刻,謝母順著樓梯滾落,桑若緊緊抓住袋子,不知所措。
后來謝懷瑾出現,她成了傷害謝母的兇手。
她極力的解釋著當時的場景,甚至不知覺的還原場景,謝懷瑾紅著眼睛和她說著分手,這輩子都不想見到她。
那天她跟著謝懷瑾進了醫院,中途謝母醒了幾次后來陷入了昏迷,至今未醒。
謝母成了植物人,桑若成了兇手,昔日的男友成了仇人。
后來,桑若悄悄看了看謝母,每次都避著謝懷瑾,她不敢面對謝懷瑾,她知道他恨她,她膽小,害怕看見曾經的愛人用仇人的目光看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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