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澤昌送醫及時撿回一條命,但是需要終生佩戴呼吸機,躺在床上不能下地。
代斯也到了港城,得知自己的貨都燒了,強行霸占了徐家房產、賭場和地下錢莊,還讓徐澤昌簽了一張三百萬的欠條,就連徐敏住的別墅也被收走了,值錢的東西一點也沒讓她帶把人攆走了。
駱家的律師找到徐敏母子三個,讓她簽離婚協議,現在無條件簽署,駱盈盈和駱云逍住的房子還可以保留,駱家再給他們每人五萬的安置費。
“就這么點東西,打發要飯的呢,我不同意!”徐敏現在唯一能抓住的就是駱家了,想要航道使用權和繼承權看樣子是沒戲了,怎么也得多賠一些錢吧,到時候她和倆孩子把這邊的房子賣了,拿錢去東南亞也能過的不錯。
律師甩給娘仨一份文件,駱云逍和駱盈盈已經被剝奪駱姓,限他們三天內去戶籍處把名字改了,不然的話將會收回房子,承諾的五萬安置費也沒有了。
“這世上又不止他一家姓駱,憑什么他說改就必須改!”
“你們可以不改,從現在起第四天的時候電臺將會出現一則新聞,兩位的身世之謎將會被公之于眾。”
“你回去告訴他別太過份了,盈盈和云逍叫了他那么多年的爸,他怎么能這么絕情。”
“養了別人的孩子二十多年,還供吃供住供錢花,你還想怎么樣?不要太過分的是你們吧!”
徐敏要求見駱錦安,就算不給倆孩子錢,他們是夫妻,離婚是可以分到財產的,給五萬塊打發要飯花子呢!
“首先你在結婚的時候隱瞞已經懷孕的事情,駱先生替你養了一對兒女二十多年,每個人每年花銷平均下來達到五位數,二十年加起來二百多萬,這些足夠抵消你應得的錢財了,其次駱家兒媳從來沒有分財產的權力,安分守己的可以得到一筆贍養費,過錯方什么都沒有,駱先生念在夫妻一場的份上,給你五萬塊錢,還給孩子兩套房產已經仁至義盡了。
“好個仁至義盡!”徐敏現在后悔了,她就不該嫁給駱錦安,那個人根本就沒長心。
律師臨走的時候告訴他們按照約定時間處理好改名,簽離婚書兩件事,大家好聚好散,否則的話別怪駱家翻臉無情。
徐敏不甘心,駱盈盈還想去求求駱錦安,她覺得駱錦安還是挺喜歡自己的,以后她不會跟顧念搶大小姐身份,也不攀比了還不行嗎?
“沒用的,你我不是他的種,他怎么可能心疼,媽,我倆的人生都被你給毀了,你太不負責任了。”駱云逍決定了,改姓的時候他要姓云,絕不跟媽媽一個姓。
相比駱錦安,他現在更恨徐敏這個不負責任的媽。
他們娘仨按照要求改姓,簽了離婚協議,每個人拿到一張五萬塊的存折。
按照離婚協議的要求這件事不能對外公布的,沒想到第二天港城船王和礦脈大亨與妻子離婚細節曝光的事情不僅上了報紙的頭版,還上了電視。
“媳婦這事是你干的嗎?”秦司野找個機會偷偷問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