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了記事本的外國人,應該就是購買黃金的買家代表。
丟失的海圖,又為什么不找賣家再要一份呢?
回去的路上,沈浪產生了新的疑惑。
距離記事本丟失,已經過去了四五天的時間。
買家找到賣家重新獲得一張海圖,島上黃金早就該被拿走了。
根本不會留到現在。
看來,他們應該是發生了某些沖突。
進而導致黃金始終沒有被拿走。
走私屬于掉腦子的生意。
你不相信我,我肯定也不相信你。
互相揣著心眼,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夜無話。
第二天早晨,漁船重新啟航返回甘泉村。
順利抵達漁村碼頭,陸存孝打電話聯系車輛,將6000斤沙丁魚送到縣里的罐頭加工廠。
沈浪不動聲色地安排馮曉東乘坐木質漁船出海。
重返荒島將黃金帶回來。
不義之財見者有份。
與其被不法分子賣出高價,倒不如便宜自己。
大海茫茫,行駛海上的船只多如牛毛。
想要調查那艘船靠近過荒島,絕對是一件大海撈針的事情。
要問沈浪為什么不親自過去拿黃金。
答案是目標太大。
剛剛回來,沈浪毫無征兆地突然出海,換成誰都會覺得奇怪。
加上還要和陸存孝結算費用,將龍躉送到水產公司,實在是抽不開身。
或許就是一兩天的時間,黃金就會被其他人拿走。
……
“浪哥,我回來了,你出來一下。”
第三天傍晚,沈浪正陪著家人吃飯,院外傳來馮曉東的聲音。
沈浪放大筷子,佯裝無事道:“娘,我出去一趟,你們慢慢吃。”
說完,沈浪強作鎮定走出自家小院。
馮曉東喜不自禁道:“浪哥,東西已經搬回來了,被我埋在村后面的墳地。”
“好小子,你可真會埋。”
沈浪哭笑不得。
將黃金埋到祖墳附近,倒也是個好辦法。
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會有人去墳地祭奠。
平日里,基本是繞著走。
“路上沒有遇到危險吧?”
沈浪關切道。
“沒有。”
馮曉東搖頭說道:“我按照浪哥你的吩咐,盡可能避開海上的其他漁船,到了荒島以后,我先在沙灘查看痕跡,確認沒有人過來,我才回到埋黃金的地方,將兩箱黃金全部搬回來。”
“浪哥,我覺得島上應該還有黃金,咱們要不要再去一趟?”
“兩箱就夠了,即使島上還有幾箱,也不是咱們能覬覦的東西。”
沈浪正色說道:“得到幾十根金條,已經算是天大的運氣了,要懂得知足常樂,過度貪心往往是取禍之道。”
“浪哥,這些黃金該怎么處理?”
“老規矩,我們一人一半。”
沈浪補充說道:“不過現在,黃金暫時不能露面,外面還在進行走私嚴打,什么時候風頭過去了,什么時候再把黃金拿出來。”
“另外,即便要賣,也不能在當地賣。”
馮曉東出海到回來,一共花了四十個小時。
這段時間里,沈浪將事情重新復盤了一遍。
發覺黃金丟失,不論是賣家還是買家,都不會善罷甘休。
首先要做的,就是盯著各種能夠銷售黃金的地方。
等著偷他們黃金的人自投羅網。
八十根金條,每根一斤。
整整40000克。
前不久,沈浪和林小雨去市百貨大樓購買結婚用品。
沈浪曾在百貨大樓的黃金柜臺,看到過當天的黃金價格。
每克黃金的價格為1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