窺一斑而知全豹。
趙正治下若都是如此,那便已經有明主之象。
但他任就不放心。
恰好走到了一個叫做‘法院’的地方。
有不少人在這里圍觀。
他不由的走上前,駐足觀看。
看了一會兒才知道,這里竟是為民伸冤的公堂!
只不過,和公堂也有區別。
因為門口張貼了法院的介紹,法院主要是調解,斷案為主,刑罰需要送入治所,由專人過問,復審之后,才能宣判。
在法院門口,還張貼了許多律法小教條,都極為有意思。
徐鳳至對大康律令有一定了解。
細看下,不由驚呼,“竟然不一樣,明州竟有自己的律法?”
又看了一下法院設立的公堂,多為百姓糾紛,有占地案,有偷雞摸狗,也有兄弟二人為了撫養雙親而爭執的。
甚至還有和離案子。
法院外面還有張貼的公式,細算之下,竟有幾十例和離案子。
而在法院的另一邊,則是一個巡邏司的地方,他們只管巡邏緝盜,不插手民間糾紛。
巡邏司旁,則是城管司,主要負責城市管理。
“責任細分到每一個部門,倒是清晰明了!”
徐鳳至一路走,一路看,終于在傍晚看完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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