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江春就起來了。
他把鹿皮鹿茸和鹿鞭用油布仔細包好,又挑了最好的兩條鹿腿一起放進一個大背簍里。
“我去一趟縣城,”他對前來送行的林秀秀說,“把這些東西賣了換了錢我給你和夏夏扯幾尺新布,做身厚實的棉襖。”
“路上小心,”林秀秀幫他整理了一下衣領,“家里有我。”
江春點點頭背起沉重的背簍大步走進了清晨的薄霧里。
從紅星村到縣城要走三十多里山路再到鎮上搭一趟一天只有一班的客車。
江春腳程快,走到鎮上時客車剛好發動。
那是一輛破舊的老解放改造的客車,車廂里擠滿了人混合著汗味、煙味和各種說不清的味道。
江春找了個角落把背簍放在腳邊,閉目養神。
到了縣城撲面而來的喧囂和人氣讓習慣了山林寂靜的江春有些不適應。
他沒有亂逛憑著記憶,徑直走到了縣里最大的藥材收購站。
收購站里一個穿著白大褂戴著眼鏡的老藥工,正瞇著眼睛打盹。
“同志,收東西嗎?”江春把背簍放在柜臺上。
老藥工眼皮都沒抬懶洋洋地問,“什么東西?”
江春解開油布一股特有的腥膻氣味散開,那副品相完好帶著血根的四叉鹿茸,還有那根粗壯的鹿鞭頓時讓老藥工的眼睛亮了。
“行了行了,看你也是個實在人不跟你繞彎子了。鹿茸三十塊鹿鞭十塊,這張皮子給你十五,兩條鹿腿算你十塊一共六十五塊你看怎么樣?”
六十五塊。
在這個工人一個月工資才二三十塊的年代,這無疑是一筆巨款,吸引力無疑是巨大的。
但江春知道這東西的價值,遠不止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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