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則一個人回了里屋,他鎖上門小心翼翼地從懷里掏出了那截神秘的骨頭。
在昏暗的油燈下那骨頭上的古怪符號,好像活了過來在他眼前不停地跳動。
他一個也不認識。
但他有一種強烈的直覺,這東西比那頭豬王,比劉福貴給的所有錢都更重要。
他把骨頭重新藏好,躺在炕上卻翻來覆去睡不著。
送妹妹上學修繕房子,給妻妹添置東西哪一樣都要錢。
光靠打些零散的野味根本不夠。
那桿槍,是他的底氣也是他的機會。
他必須再進山干一票大的。
第二天,天還沒亮江春就起了床。
他沒驚動妻妹背上那桿沉重的獵槍,腰間別好剝皮刀再次踏入了黑風嶺。
這一次他的目標很明確鹿。
鹿茸,鹿鞭,鹿血,鹿皮都是能換大錢的好東西。
他在山里轉了兩天,終于在一片山谷里發現了一群梅花鹿的蹤跡。
他潛伏在下風口架起獵槍,透過瞄準鏡鎖定了一頭最肥碩的公鹿。
就在他準備開槍的時候異變突生。
不遠處的林子里突然傳來一陣騷動,緊接著七八個手持棍棒砍刀的男人罵罵咧咧地沖了出來將那群受驚的梅花鹿沖得四散而逃。
江春的眉頭瞬間皺了起來。
他認得那幾個人是鄰村出了名的地痞無賴,為首的那個叫李二狗仗著他哥是公社的干事橫行鄉里無惡不作。
他們不是獵人這副架勢更像是來搶地盤的。
江春不想惹事收起槍準備離開。
可他剛一動就被一個眼尖的混混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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