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酒吧后我們在旅館附近吃了點東西,然后就回到旅館休息,從昨晚到今天早上一直在旅館不曾出來,早上我們原本想去醉夢酒吧找青姐問點事情,結果看到門口有警車經過,心中好奇就跟去了案發現場。”我繼續回答道。
“你有什么證據能夠證明昨晚你們一直待在旅館,就算是你能夠證明自己待在旅館,你如何證明其他兩個人也老老實實待在那里?”劉永國面色陰沉的看著我,似乎是想從我口中套出他們想要的答案。
“旅館的老板一直在一樓,如果我們要是離開旅館他肯定會發現我們的蹤跡,如果你要是不相信的話可以去找旅館老板對質。”我看著劉永國說道。
劉永國聽后突然用力一拍桌子:“我怎么辦案用不著你來提醒我,就算是旅館老板一直在樓下,你們也可以從二樓窗戶上翻下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正好避開了旅館老板的視線,這樣一來你們殺完人后再從一樓爬到二樓,不就可以瞞天過海了嗎?”
劉永國說完后我并未回應,見狀劉永國起身道:“回答我的問題,你們是不是趁著半夜從旅館偷偷離開并潛伏在路邊害了郭有道!”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現在解釋再多也沒用,不過有句話我要提醒你,叫做疑罪從無,現在你們只是懷疑我是兇手,但沒有任何的證據,頂多將我們關押二十四小時,等時間一到你們必須放我離開這里,否則的話你們就是違反規定,到時候你們吃不了兜著走!”我看著劉永國冷聲說道。
劉永國聽到我的話后臉上顯露出猙獰神色,他踱步行至我面前,低頭看了我一眼后怒聲道:“你個小崽子嘴還挺硬,昨天在醉夢酒吧有竹葉青給你們撐腰,現在到了警局就是我們的地盤,就算是沒有證據在這二十四小時里面我也一定讓你過的舒舒服服!”
說完劉永國轉頭看了一眼身后的另外一名警員:“小張,把這個審訊室的監控關閉,我好好審理一下這樁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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