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個死人,已經不能稱之為“人”,應該叫他們殘骸更合適。
幾具殘缺的尸體就靠在隧道邊上,尸身極不完整,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肢體不知被什么東西硬生生扯斷,斷口能看到血跡和森森白骨。尸體腹部流著一灘黑乎乎的東西,看樣子像是被啃食光的內臟殘液。
而他們的臉上也是面目全非,滿是血洞,甚至少了一大片肉,把顴骨都露了出來。
地面上散落著大量的斷肢、碎肉和大片凝固的黑血,用手電燈一照,我還能看到幾根已經被啃光的骨頭,看骨頭的形狀,分明就是人的手骨。那樣子,就像被一大群野狗啃過一遍似的。
我心中大駭,胃中惡心地跟著翻騰,再也忍不住,扭頭就吐。可是吐了半天,僅僅吐出一點酸水。
媽的,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擦了擦嘴,強忍著那股臭味與惡心,用手電照了照他們身上。衣服上雖然有大量血跡,不過明顯能看出他們穿著的是迷彩服。
也就是說,他們是老四的人!這怎么可能?看尸體已經開始脫水腐爛,這明顯是死去有一段時間了,至少在五天以上。可是昨天他們不還都在營地里嗎?難道說,老四早就派人來過這里?還是說我在實驗室里昏迷了四五天,這不可能啊!如果昏迷那么長時間,我就算不餓死,估計也虛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