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掉了至少四十多斤肉,家里還剩下差不多百十斤。
這還沒算上野豬的下水腸子肚子等零碎兒。
黃三寶看著桌案子上放著的肉,忍不住感嘆道:“爸!咱這一頭野豬分完了還能剩下這么多的肉!
要不然,咱也湊錢買一把獵槍吧?
這要是一冬天打個兩三頭野豬,不得天天吃燉肉啊!”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黃明仁聽完三兒子的話沒有立刻回應,而是皺著眉頭思考起來。
家里二兒子跟三兒子進山放鷂子,每天都有活錢收入,雖然不算多,但日積月累也不是一筆小數字,家里還了罰款之后,也有了大概百十塊不到的積蓄。
現在又得了這一頭公野豬,剩下至少一百多斤豬肉。
如果把豬肉稍微便宜些比如五毛錢一斤賣掉,還能賣五十多塊錢。
這樣,再想辦法借點,好像真能買得起一把差不多的獵槍了。
撿到別人打傷瀕死的野豬是靠運氣,下回再碰到說不定是猴年馬月。
但如果自己有了獵槍,就像秋天家里有了鷂子一樣,這就擁有了可以讓錢生錢的生產資料。
哪怕技術差些,運氣也一般,在山上溜達一冬天,還能碰不到兩回野豬?
只要能打回兩三只野豬,買槍的投入就差不多能回本兒。
黃家好賴也是爺們四個,三個兒子雖然打架干活兒差點事兒,但是進山打獵,肯定人心夠齊,不會因為收獲分贓的事兒內訌。
要想家里日子過好,這個買賣,好像可以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