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如果是正經的大圍獵人,跑了就跑了,誰碰到算誰的。
哪怕后面撿到豬的消息被正主知道了,懂事兒的給正主分一條豬腿,也就交代過去了。
第二種,如果是不懂進山打獵規矩的山民,可就沒有那么講究了。
我打的豬,我還沒找到,被你捷足先登了,如果消息露出來,那可是要起爭執的。
一頭豬對普通人家來說是一筆大的財富,如果鬧大了,搞不好就要動手,甚至見血。
黃明仁不知道這頭豬是誰打的,但是經過前面幾次在文東跟大春兒面前吃虧,也意識到了,自家這三個兒子,都是紙老虎。
真鬧起來,面對一個手里有獵槍的潛在對手,還真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畢竟,前些日子黃家爺們四個被文東大春兒堵到門上揍的事兒,在村里已經傳遍了,紙老虎一旦被戳破,也就沒人怕了。
來回思量了一通,黃明仁最終跟三個兒子商量了下,決定不搞偷偷摸摸提心吊膽那一出事兒了,而是玩一把光明正大的陽謀。
大白天的,把野豬抬回去,然后拿出一部分肉來,分給村里人。
這樣,就履行了山財不可獨享的‘行規’,哪怕打豬的人真找上門來了,也有說辭應對。
打定了主意之后,黃明仁爺們四個在山上就忙活了起來。
有槍傷的部位,直接用刀子給修飾處理一下。
該剔除的剔除,該拆解的拆解,爛肉剜掉之后,再把野豬開膛破腹。
一通折騰之后,槍傷肯定看不出來了,這才大張旗鼓的抬著回村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