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和公訴人圍繞證據真實性、關聯性展開了數輪激烈辯論。
律師牢牢抓住核心點,寸步不讓。
休庭合議后,審判長作出了判決。
紀凌坐在被告席上,十指指間陷進掌心。
真的來到這一刻,她還是有些緊張。
“本院認為,公訴方指控被告犯誣告陷害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涉案技術數據其修改權限、動機及具體操作人員形成完整、排他的證據鏈,證明系被告故意捏造事實進行構陷。
鑒于被告犯罪情節輕微,且未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歸案后能如實陳述,確有悔罪表現,判決如下:被告人紀凌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緩刑
紀凌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一直緊繃的肩膀終于松弛下來。
這個結果意味著她不必入獄。
但雖免于牢獄之災,但她在接下來的創業之路上必須如履薄冰,一旦有任何行差踏錯,都將萬劫不復。
她看向旁聽席,三叔臉色鐵青,對這個判決結果顯然極不滿意。
他眼神陰鷙地看了紀凌一會兒,站起身,拂袖而去。
紀凌和江翊、律師一起走出法院。
她抬頭看向藍天。
陽光有些刺眼,卻讓人感受到久違的輕松。
江翊低聲問:“紀總,回公司還是?”
紀凌收回目光:“我想去醫院看我媽。”
醫院病房彌漫著淡淡的消毒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