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class="contentadv">從馬廄看完書,走回院子,一共要走九百五十二步,每個披星戴月的晚上,無論刮風,還是下雨,他都要認認真真走完九百五十二步。
沒有一天間斷過。
他對自己說,沒有爹不算什么,娘是個不檢點的人不算什么,起步晚不算什么,比別人笨也不算什么,只要你孤注一擲,鍥而不舍,總有一天,你能走出一條陽光大道來。
可為什么?
為什么明明他馬上要爬起來了,老天爺還要把他按在地上,再狠狠踩上一腳。
是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嗎?
他就只配做一個人人都瞧不起的野種嗎?
從京城趕往金陵府的路上,陸時騎著馬,憋不住無聲流淚。
北風刮過,他嘗到了一種割骨剜肉的痛,這種痛如果換個詞叫――絕望!
……
半個月后,陸時回到了金
陵府六合縣。
闊別十年后再回到陸家,陸家人看他的眼神十分的復雜。
他在所有人的注目中,走到了從前住的院子,那女人尸身就停在正堂里。
陸時掀開被子看一眼,然后轉身對應該稱之為父親的男人道:“我替她守三天,三天后出殯。”
“這……”
“不葬陸家墳塋。”
男人點點頭,又重重嘆了口氣,“這出殯的事……”
陸時冷冷打斷,“我出錢,你不用管。”
男人甩袖離開。
陸時關上院門,支起爐子燒水,找出木盆毛巾,又從箱攏里尋了一身素凈的鞋襪……
做完這一切,他去了采石場。
雖然十年過去了,但那里還有他幾個朋友,他必須要打聽一下,那女人該不該死,有沒有人害她?
確實是偷了人;
確實和奸夫商量著要搶陸家的銀子;
確實被陸家發現后,兩人為了活命,逃去衙門里擊鼓喊冤,甚至搬出了陸時的名頭。
但真正該死的人,不是那個女人,是那個叫阿鋒的采石漢。
是他見女人風韻猶存,手里又有點銀子,才設計了兩人的偶遇,又用深情款款和甜蜜語把她哄住。
搶陸家也是那男人的主意;
事情敗落后,跑去衙門喊救命的,也是他。
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活命,至于那女人是死是活,肚子里的孩子是死是活,他才不會管。
從朋友嘴里,陸時又得到了一個消息,自己已經是真真正正的陸府七爺,族譜上添了他的名字。
陸時謝過朋友后,回府直接找了陸府的族長,要求除名,并坦承了自己不能再參加科舉,并被唐岐令逐出師門。
陸家族長聽完,都沒帶猶豫的,立刻把族人喊來開了祠堂,大筆一揮就把陸時除了名。
三天后,女人出殯。
陸時連棺材也沒用,直接扛著女人的尸體走出了陸家。
沒有人攔他,更沒有人來送他。
那個他應該稱為父親的男人,在聽說他被逐出師門后,朝地上啐出一口濃痰,罵了句:“雜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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