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也不餓,咱就烤好了肉在吃!”秦明當然明白蔡墩的意思。
他雖然很餓,但也不能吃現成的菜肴。
否則,蔡墩也會跟著吃。
靠山屯的人如果看到這一幕估計得羨慕嫉妒死!
他們有苞米餅子吃就不錯了。
有誰家能做到看著白面卷餅都不吃,原因是等烤豬肉串。
而且兩個人吃那么大一塊梅花肉!
然而,這些人怕是忘了,蔡家母子二人之所以有現在這樣的生活,完全是他們的善良換來了。
篝火越燒越旺。
噼里啪啦的聲音,在蔡墩聽來是何等的美妙。
肉香慢慢飄散蔡墩有種陶醉的感覺。
“墩子,你慢慢烤肉,我把野豬皮給扒了。”秦明握著侵刀說道。
蔡墩一邊翻著手里的肉串,一邊說道:“明哥,干啥扒這么早啊?回家再扒唄。”
“傻兄弟,這家伙有二百多斤,不把肉卸了咱倆也整不回去啊。”秦明說著來到了野豬身邊。
聽了秦明的話,蔡墩明白了。
這要是百八十斤的動物,兩個大小伙子可以抬回去。
二百六七十斤的家伙,兩個人抬著可費勁。
如果道近還可以,畢竟離家太遠了。
“我聽明哥的!”蔡墩說道,“不過,明哥,你烤肉,我扒皮吧。”
烤肉比起給野豬扒皮要輕松多了。
“卸肉是個技術活,還是我來吧。”
秦明說的絕對是實話,不然,也就不會有庖丁解牛這個成語典故了。
秦明在那邊嫻熟地肢解野豬,蔡墩這面的野豬肉串也烤得差不多了。
肉香在山林里彌漫。
香味飄進蔡墩的鼻子里,他的肚子開始抗議了。
他也不由得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唇。
這一幕正好被秦明看見,便笑道:“墩子,看著點火,別烤糊了。”
“明哥,烤好了,過來吃完飯再干吧。”
“好嘞!”秦明也是餓了,放下手中的侵刀。
“給,明哥,趕緊造,老香了!”蔡墩把一把肉串遞給了秦明。
秦明接過肉串,吹了吹熱氣,張口一咬一扯,一塊野豬肉就入了口。
齒頰留香,讓人陶醉。
唯一遺憾的是就是沒有咸淡。
但這難不倒秦明。
他把大醬抹在了肉串上,味道頓時更美了!
“墩子,來喝酒!”秦明擰開酒葫蘆的蓋子,用蓋子當酒杯。
蔡墩則是直接用酒葫蘆喝。
兩人一口酒,一口肉,就這樣享受著人間美味。
蔡墩吃得是滿嘴流油。
“太舒坦了,明哥,你說神仙是不是就過這樣的生活?”蔡墩的表情十分滿足。
秦明一笑,同時心生感慨。
底層小人物太容易滿足了。
幾串肉串而已,竟然有了神仙的感覺。
“墩子,這可比神仙的日子差遠了!不過,你只要跟著哥,好好干,哥一定讓你過上神仙一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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