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時,他們還對我做了警告,如果再敢在網上亂發,就會重新把我抓起來,關押的時間還長一些。我是懂法律的,自然不會被他們嚇倒。回到江城,我第一時間聯系了朋友,去醫院做了檢查。雖然十天過去了,我身上依然有被打的痕跡,我把照片附帶在后面了,還有他們對我做出的拘留書,我也附帶在上面了。”
“我今天再次發這個帖子,一是要西川縣給我一個說法,依據的是哪條法律拘留我十天的,如果無法可依,必須向我本人做出賠償道歉;二是想要說明,我沒有造謠,我發布的都是事實,請義陽市政府調查西川縣不作為的問題。”
賬號名為黎勇的人再次發帖,瞬間吸引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我的天,都什么年代了,西川縣還這么黑,竟然利用公權力打壓說真話的人,希望上級部門嚴查。”
“不解決問題,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西川縣的一幫官員還真是會做事啊。”
“這幫官老爺,不積極的采取措施,應對危機,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抓人刪帖,可見他們的傲慢和無禮,根本沒把我們這幫屁民放在眼里,請上級政府嚴查這幫狗官,給我們廣大網民一個交待!”
網友們群情激憤,紛紛表達自己的不滿。
不到一個小時,這個帖子瀏覽量就破了五十萬點擊量,評論量達到了兩萬多條。
與此同時,黎勇找的媒體也開始下場了。
《發曝光視頻被行拘,公民監督本不該被如此對待》。
都市日報以此為題,發表了報道和評論。
“對國家機關進行建議和批評,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網上發帖,只要不是憑空捏造事實,就屬于合法的公民表達和監督,理應獲得執法機關的尊重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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