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蘇雨眠翻看合同細則的時候,突然驚呼出聲。
宜敏看過來:“怎么了?”
蘇晉興立馬湊近:“有坑嗎?”
蘇雨眠搖頭,這份合同不僅沒坑,還相當平等,甚至有些偏向宜敏。
最重要的是――
這份合同簽的是人,并不是書。
也就是說,石泉打破了以往只簽作品不簽人的慣例,簽下了宜敏。
解釋清楚后,蘇晉興和宜敏才放下心來。
蘇雨眠還把石泉的個人資料發給宜敏,從基本的個人信息,到他曾經簽過的作品,以及打造的爆款ip。
宜敏看完:“……他這么厲害嗎?”
蘇雨眠只說了四個字:“行業頂尖。”
第二天宜敏就收到十方出版社的版權費。
蘇晉興:“個十百千……兩百萬啊?!”
而且這還只是四本書出版實體的版稅,如果后面再版,或是售出其他衍生版權,還會有分成。
宜敏沒想到石泉動作這么快,好像生怕她反悔一樣。
蘇雨眠也吃了一驚:“媽媽你也太厲害了吧?”
宜敏臉一紅:“我也沒想到……”
準確來說,是不認為自己值這么多。
明明昨天說好的一百萬,怎么……雖然石泉說會盡可能幫她爭取,但最后直接翻了一倍,宜敏還是有些吃驚的。
恰好這時,石泉的電話打過來――
“宜老師,錢收到了嗎?”
“……收到了,就是這個金額……怎么跟談好的不一樣?”
“一百萬是咱們出版版稅,這個昨天就談好的,另外五十萬是我向出版社為您多爭取的,剩下五十萬是《燈籠》這本書的短劇改編衍生版權分成。”
“短劇改編?書還沒出版就已經售出衍生版權了嗎?”
“是的。這就是您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