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民曾經在水廠工作了二十多年,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當年他是一幫堅決反對改制的水廠職工帶頭人,曾經到縣政府上訪過不下數十次,到海西市也上訪過多次,但是當時的縣政府鐵了心要改制,最終他因為到省里上訪,被縣里半道截回,行政挽留十五天,因此被水廠開除。不久,她妻子也被迫下崗。
盡管在作案投毒現場沒有拍到投毒人的清晰面目,但是從蒙面嫌犯身材,以及在水廠周邊道路監控錄像中來看,王建民具有重大嫌疑,凌晨兩點,他曾騎車路過自來水廠。此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一個是王建民被自來水廠開除后,后來到了縣農化廠工作,而該藥廠最近失竊了幾十斤高濃度原藥,其成份跟自來水中發現的毒藥一樣;另一個是王建民自從中毒事件發生后,他所在的小區里,就沒有人發現過他的行蹤。
到了第二天,中毒的重癥患者全部清醒過來,沒有生命危險,這讓縣委縣政府大大松了一口氣,盡管這次中毒事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性質惡劣,影響巨大,但是沒有死人,就是不幸中之萬幸。
羅潔英得知這個消息后,也松了一口氣,指示市縣兩級警方加強配合,盡快將犯罪嫌疑人劉建民逮捕歸案,接受法律審判。
在發生中毒事件三天后,犯罪嫌疑人劉建民被人在寧港縣北部山區發現。出人意料的是,他已經服毒自殺身亡。法醫經過檢查,劉建民所服用的毒藥,跟投放在自來水中的農藥是一個成分。
警方后來又在死者車庫里發現盛放農藥的玻璃瓶和蒙面面具,面具跟監控中發現的一樣,農藥也跟自來水中發現的成分無異。由此斷定,劉建民確實是水廠投毒者,是畏罪自殺。
案件雖然破了,但是死者劉建民的犯罪動機,引起何強沉思。何強覺得,如果劉建民不是神經錯亂,為什么曾經的一個先進工作者,會做出這種自殺式的犯罪?常委會上,在總結這次中毒事件的教訓時,何強要求紀委書記姚繼娟跟縣信訪局聯系,找出當年自來水廠職工的上訪材料,了解當年職工上訪的原因和訴求。
一天后,姚繼娟就找到了水廠職工上訪材料,并呈送到何強辦公桌上。何強仔細查看了上訪材料,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堅決反對水廠改制。主要理由是,水廠是國有企業,是人民水廠,是關系到全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不應該成為私人牟取暴利的搖錢樹,水廠改制是對人民健康生活的不負責。這類上訪材料,顯然是水廠改制前寫的。
另一類是揭露水廠改制存在嚴重腐敗。主要理由是,縣自來水廠固定資產數億,最后竟然只以區區兩百萬元賣給個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巨大,負責改制的相關官員,存在重大貪污受賄行為。此外,改制時曾答應保障兩百多名職工的合法權益,結果改制后水廠老板立即變臉,通過拖欠工資、調整崗位等多種手段,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職工清退下崗,生活失去保障,一夜之間淪成窮人。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