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號,周日。
秦東旭沒有上班,在家看孩子。
老婆大人幫著媽媽洗衣服。
一大家人的衣服,連同床單被罩,堆了一大堆。
上午九點的時候,周慶的電話打了過來。
“書記,都查清楚了,那兩個年輕人,戴眼鏡的叫莊華,沒戴眼鏡的叫李勝。”
“他們還有個同伙,就是陶宣玉。”
秦東旭心中一動,打斷周慶的話,道:“陶宣玉?陶心力那個奇葩女兒?”
周慶笑道:“就是她!事情就是她和莊華、李勝三個人鼓弄的。”
“只是陶宣玉躲在了幕后,沒有直接參與。”
“根據我們的調查,莊華和李勝的創業就是幌子。”
“他們貸到錢后,根本就沒好好創業,而是先花三十萬,買了一輛車,還到處旅游,錢都被揮霍了!”
“他們所謂的開茶樓,就支付了個租金,其他啥都沒干!”
“甚至都沒有裝修一下!”
“我估計他們一開始決定貸款創業的時候,就沒憋好屁。”
“估計就等著現在審核不通過,開始抹黑我們達遠縣呢。”
“只是三個人就是法盲!”
“等事情做實,他們往輕了說,是涉嫌合同違約。”
“往重了說,那就構成貸款詐騙罪,挪用資金罪,合同詐騙罪,就他們這個數額,夠判個十年八年的了!”
秦東旭笑道:“你說莊華、李勝是法盲我信,你說陶宣玉是法盲我也信。”
“但陶宣玉未必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畢竟她老爸當過常務副縣長,應該懂點法。”
“呵呵,這事兒,估計莊華和李勝是被陶宣玉那個女人賣了!”
周慶立刻拍了一記馬屁:“誒,我怎么沒想到這點?還是書記高明。”
秦東旭呵呵笑道:“這都沒想到,你這個公安局長不合格啊,要不給你調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