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慶自然明白柏榮歡的想法,但他也沒推辭。
“柏局,我的意思是,對振邦勞務公司這些人,批評教育后,就直接放他們走吧。”
“畢竟他們都是民工,也是苦哈哈,之所以來這里,一個是為賺那八十塊錢,另一個是大黑狗讓他們來,他們也不敢不來。”
“柏局以為呢?”
柏榮歡其實也想把他們都放掉,畢竟留著也是麻煩事。
于是他痛快的說道:“我同意你的意見,不如我們把那些無足輕重的小混混也一起放了吧,人實在太多了。”
周慶卻道:“那些混混還是暫時不要放吧?”
“就這樣放掉他們,太便宜他們了!一旦有了漏網之魚,我們可能要吃不了兜著走。”
“我的意思是,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對他們進行頂格處罰!”
“該拘留的拘留,該罰款的罰款,有案底的,觸犯刑法的,直接移交司法機關。”
柏榮歡想了想,道:“你說的也有道理,可是這些混混和勞務工都摻和到了一起,手中的家伙也都扔了,分不清到底是誰帶來的,怎么把他們分開。”
周慶笑道:“這個好辦,我有個辦法,可以迅速把他們分開。”
“身上沒有紋身,手掌有老繭,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基本可以確定這就是個真民工,可以教育后放人。”
“身上沒有紋身,手上沒有老繭的,身上有紋身,手上卻有老繭的,經過詢問鑒別后,再決定要不要放他走。”
“身上有紋身,手上沒有老繭的,直接留下,這基本可以確定,就是個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混混。”
“柏書記認為我這個方法如何?”
柏榮歡感覺周慶的方案有些草率。
但仔細想想,又好像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