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喬喬習慣性地不想過生日,堅持不辦什么生日宴。
嫌麻煩。
但慕央、黃萊和寧蘭三人不同意呀,堅持要給她辦生日宴。
說人生就過一次十八歲,算是成人禮了,怎么也得有點儀式感。
梁喬喬:……實在不好意思,她這得都過兩次十八歲了。
雙方爭執不下,最后還拉上了玉華剛、符華章和于農三人來當仲裁。
兩個軍區大佬,加上一個軍工廠的老專家,三個男人雖然酒多喝了點,但頭腦都還清醒著呢。
一聽說梁喬喬過幾天滿十八歲,還不樂意辦生日宴,三人立即擺出一副老父親的姿態,語重心長地勸說她:“喬喬啊,別的生日都可以不過,但是18歲的生日是一定要過的。”
“對啊,喬喬,18歲的姑娘就算是大人了。要是你父母或是養父母還在,年滿18歲你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現在很多女孩子都是十七八歲訂婚準備嫁人了,雖然說你這還要上大學,不急著談對象結婚,但這個生日也是該重視的。”
關于女孩18歲結婚這個梗,梁喬喬倒還是有點了解的。
據說,國家新成立后,先后頒布了兩部婚姻法。
第一部是1950年的婚姻法,其中的第4條規定了:“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始得結婚”。
所以,從50年起,國內女孩的成婚時間就卡到了18歲。
超過18歲以后,隨便你什么時候結都可以。
但要是在女孩18歲之前結婚,這樣的婚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不過到了1980年的第二部婚姻法,其中的第6條規定就調整為:“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也就是說,80年之后,國內的女孩子結婚年齡,按法律規定才改為不得低于20歲。
但現在才78年初,執行的還是第一部婚姻法,所以女孩子滿18歲可以結婚是說得過去的。
但那是別的女孩呀,梁喬喬可不在這一列里。
再說了,慕央那么大一個營長,人家都22歲了,不還沒談對象嗎?
她一個無父無母的小孤女,難道還有誰跑來給她催婚逼婚不成?
正想著呢,就聽玉華剛說了:“喬喬啊,你的父母家人雖然都不在了,但你還有外公外婆一家呀。另外,你的爺爺奶奶那邊,遲早也能聯系上……而且,這不是還有我們嗎?我們現在也算是你的親人了吧?這個生日,我們給你辦了!”
梁喬喬:“……”
您要是不提,我都不知道原主的爺爺奶奶一家子還在呢。
據說受原主父親的影響,原主的爺爺奶奶一大家子,全部被下放到不知道哪個偏僻角落的農場里去勞動改造了。
這么多年都沒有消息傳來,也不知道怎么樣了?
梁喬喬心里嘆息著,抬眼看到三個酒氣十足的小老頭,一直在給她做思想動員工作,她心里是既感動又好笑。
旁邊的黃萊和寧蘭當然也沒有死心,跟著在一起勸說她。
梁喬喬被纏得實在沒有辦法,向慕央投去了求救的目光。
“九哥,救命呀!”她用口型,無聲地向他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