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憑什么這個新來的就抓到了白榆,并且還能繩之以法?
這么有意義的成果,給你這總衙新人簡直浪費啊。
此時其他指揮們看錢威的目光,就像是項羽看劉邦。
當初反秦大軍約定“先入關中者王”,結果劉邦搶了先,楚霸王項羽心情可想而知。
這種約定雖然沒有約束力,但就像是傳國玉璽,畢竟是一個“名分”。
至少也是一張可以用來交換利益的牌,總比虛空造牌方便多了。
不過有些人想起了,一種說法是,這位錢指揮與白榆關系密切,被陸炳遷怒,從實權職務調到總衙閑置。
于是更氣人了,陸炳臨死之前,就不能再堅持一會兒,多寫幾行遺,盡可能杜絕漏洞嗎?
當即就有個老熟人朱希孝攔住了錢指揮,皮笑肉不笑的說:“老錢做的好啊,這么快就完成了陸緹帥的遺?”
錢指揮正要回應,但白榆卻搶先答話說:“朱指揮在說什么?我怎么聽不懂?陸緹帥的遺又怎么了?”
錢指揮連忙也改了口,茫然的說:“什么陸緹帥的遺?我不知道啊。
我就是看到了不法行為,就順手抓了主謀,帶回來審判處置。”
眾人:“......”
你們別太過分,當了婊子還立牌坊,在泥里滾了一圈還是白蓮花?
而后錢指揮趕緊找到臨時坐鎮錦衣衛總衙的老指揮張爵,將白榆進行報備。
免得在總衙里有人持強凌弱把白榆搶走,防人之心不可無。
還有幾個不甘心的人,就跟在后面,看看有沒有可趁之機能夠截胡。
有點慌的錢指揮向張爵稟報道:“捉拿犯法之人白某到衙,準備審判,請張老批準。”
張爵只是過來臨時主持工作的,對下面這些爭名奪利的破事不感興趣,但是好奇的問:“他犯了什么罪?”
錢指揮答道:“與數名熟人當街聚眾賭博,賭資五文錢。”
張爵:“......”
你們踏馬的是不是專門翻了《問刑條例》,從里面找出了最輕的一項罪行,然后表演行為藝術來了?
已經七十六歲的老人家,差點也被這對混賬的抽象操作窒息到當場送走。
作為一名在曾在街頭干過十多年的錦衣衛官,張老指揮對很常見罪行的判決很精熟。
國初制定的《大明律》已經完全不實用了,根本無法適應當今社會。
所以現在司法官員判案,其實都是根據一本《問刑條例》來進行審判。
《問刑條例》里有一個舉例是:三五熟人相聚,僅以極其微小的賭注進行娛樂性賭博,并非開設賭場或以此為業,且為初犯。
判決參考:參照“不應為”條進行輕判,允許贖款,每笞杖十文錢。
這意思就是,罰點錢就行了,一共一百文錢。
在整本《問邢條例》里面,這項幾乎就是最輕的一項罪行。
所以白榆的罪行可以說,完美復刻了《問刑條例》里的場景——
數名熟人,初犯,娛樂性為主,不以賭博為業,賭資微小只有幾文錢。
一模一樣,一點不差。
如果世間真有完美犯罪的話,這算不算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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