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了,趕緊過來挑衣服。這些衣服都太新潮,沒幾件適合你們半大小子穿的。”何金鳳開口催促。
林志剛聽話過去挑選衣服,實則注意力全在一旁的電子手表上。
媽媽每月的工資就那么多,哪可能買得起這么多新衣服和電子手表?
林二剛替自家大哥問出了心中疑惑,“我的媽呀!這些衣服和電子手表全是咱們家的嗎?”
何金鳳沒否認,“算是吧,這些都是你們后爸用來賺錢的。”
林小剛驚呼,“后爸好有錢呀!能買得起這么多的電子手表。”
“你后爸確實有錢,也會賺錢,一天賺的錢比你們媽我一個月賺得都多。”
何金鳳正好借機告訴三個兒子,向文禮不是吃軟飯的。
她和向文禮再婚,他們哥仨也是拖油瓶,沒資格看不起人家向暖。
搞明白緣由,林志剛心中很是愧疚。
之前林夢嬌眼紅向暖戴電子手表,跟他抱怨,他嘴上沒說,其實心里是有些小介意的。
覺得向暖不該虛榮攀比花光媽媽的工資,結果向暖花的根本就不是他們媽媽的工資,而是人家爸爸自已賺的錢。
向暖不是他們以為的拖油瓶,他卻是實打實的蠢蛋加小人。
何金鳳挑了半天,從半麻袋的衣服中只挑出了三件適合林志剛穿的,兩件大號衛衣和一件夾克衫。
從羊城批發的衣服成本很低,有合適穿的就省的去百貨商店買高價衣服穿了。
見兩個小兒子的眼睛定在電子手表上挪不開,何金鳳沒好氣道:“別看了,再看也變不成自已個兒的。好好表現,回頭讓你們后爸每人送你們一塊手表戴戴。”
林志剛擺著手拒絕,“我們不要,這東西太貴了,一不小心會弄壞的。”
林二剛和林小剛也都說自已不要,電子手表太貴,他們看看就好。
何金鳳忍下笑意,沒開口許諾什么。
好人還是留著讓向文禮當吧,賣不出去的殘次品,正好用來讓他收買三個后兒子,聯絡繼父子之間的感情。
三個剛歸家,對向暖的影響不大。
她沒有刻意與兄弟三人攀附關系,平日里只簡單的日常交際,每天的空余時間大多留給了孟老頭。
孟五常常不回家,有時一走好幾天,幾乎每回回來都給向暖帶小禮物,這次回來,給向暖買了一整套的武俠小說,總共十多本。
“無功不受祿,我老收孟叔叔的禮物,這怎么好意思呀!”向暖嘴上說著客套話,書抱在懷里卻舍不得放手。
這套書是新出的,全套買下來要五十多塊錢,她上回在書店看到過,喜歡的很,奈何自已的錢不夠,也不大舍得一次性全款拿下。
孟五故作為難模樣,“總收外人的禮物確實不大好。實在不行,小妮子你就給我當閨女好了!”
一聽這話,向暖立馬將懷里抱著的書放了回去,順便回敬了孟五一個無語眼神,“我有爸。”
她雖長得顯小,但已經是十三歲的大姑娘了,再喜歡孟五的禮物,也不可能像三歲小孩一樣隨意認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