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已了解到的情況,最大的阻力恰恰是來自分管電信政務司的郵電部副部長易云飛等人,官方的
說辭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第一張手機批文要留給郵電部下屬的企業,甚至排斥電子工業部下屬的企業,更不要說民營企業。
錦湖雖然一直在籌劃手機項目的事情,但是在國內卻一直都沒有松口泄漏風聲,現階段更沒有直接到郵電部去運作。
國內的部長、省長都是日理萬機之人,錦湖此時遞交申請,什么影響力都沒有,很可能郵電部某個官員瞥一眼打個哈欠就將錦湖的申請槍斃掉;一旦第一次的申請給打發掉,再次遞交申請,要郵電部的官員再抽出時間安排日程討論這件事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了,拖一拖就是一年三載。
更何況,九六、九七,產業政策向國有企業傾斜、甚至縱容國有企業壟斷某些產業,在某些官員的腦子里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產業政策傾向民營企業?某些官員張口一句:“做夢吧!”你都找不到理由反駁他。
錦湖要第一個吃螃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錦湖雖然沒有正面與郵電部接觸,但是旁敲側擊的從側面了解到一些情況。
郵電部部屬企業有一定的技術實力,但是都缺乏足夠的項目資金,所以郵電部以此為借口,將手機批文的事情都按下緩議。
這時候,九六年銷售突破百億、電子百強排名、電子工業部下屬的長虹電子有意上手機項目,都給郵電部以技術條件不具備的理由給打消念頭;長虹電子一直拖延到七年之后才重新啟動手機項目。
當然,真實的情況更為復雜,很多問題旁敲側擊是無法知道真相的。
整個手機產業十年發展下來的真實情況就是從郵電部開始以及后續的信息產業部對手機產業所執行的產業政策,都使得國產手機輕而易舉的就被海外手機廠商實行了嚴密的技術綁架。
張恪能肯定郵電部部屬企業此時的技術積累也遠遠不夠,國產手機從九八年批文落地開始,就采取“市場換技術”的貼牌生產產業策略,扮演二道販子的角色。早期的國產手機廠商身后都一個或多個海外手機廠商的身影,東信、南方高科拷貝摩托羅拉;科健、大量翻版三星;首信依托諾基亞、中電通信背靠飛利浦;桑達讓英華達代工等等。
這些手機廠商一直叫囂著要掌握核心的芯片級技術,但是實際情況卻發展成后期國內手機廠商沒有一家能真正做手機,幾乎都是由臺灣、韓日企業做好之后,再貼上國產手機的牌子,實際淪陷為韓日臺企在國內的總代理商,他們卻叫囂著已經“打破”歐美廠商在國內手機市場的技術壟斷。
錦湖一開始就要走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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