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報了住址,以及家庭成員后,情緒也漸漸平靜下來,說出了今日到派出所的目的。
“前天我家的炕塌了,我收拾的時候,在里面發現了一個袋子,袋子里有一個日記本,一把刀,還有還有一堆金子,我打開日記本一看,發現是我丈夫王年的筆記。”
“我丈夫王年以前是個混混,后面一直在南方打工,因為搶劫,偷東西進過三次監獄,2年前他喝醉酒打架,被人打死了。”
“他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
徐堯敏銳的捕捉到日記本是個重要的證據。
“日記本上寫了什么?”
劉鳳艷想到了某種可怕的可能性,身子忍不住打了一個哆嗦:“他之前的一些犯罪記錄,哪天打了架,哪天偷了什么東西等,但有一篇日記,讓我感到害怕。”
“那篇日記記錄了他1997年,殺了殺了三個人。”
徐饒眉頭一緊,急忙詢問:“日記本你帶了嗎?”
“帶,帶了。”劉鳳艷從口袋中翻出一個泛黃,破舊的筆記本,正如劉鳳艷陳述的,上面記錄的是王年的一些犯罪記錄,從1995年-1998年去世,他快速地翻閱,并找到1997年重點那一篇。
時間:1997年6月15日。
以下是王年的日記。
今天,一個老板說要給我一個大活,叫我去西郊殺三個人!嘿嘿,他真瞧得起我,我王年雖然不是好東西,但老子這輩子就沒殺過人,不過老板開的價碼挺高的,50萬。媽的,老子打一輩子工都沒見過5萬塊錢,殺三個人就能拿50萬。
我心動了。
50萬能買多少酒喝?有了50萬老子再也不用打工了。
但是殺人這活兒我從來沒干過,我就打瞎過別人的眼睛,切掉過一個男人的鳥,打斷過幾個人的腿,但殺人我從來沒做過,不知道是什么感覺,應該挺刺激。
這一篇日記結束,徐堯立刻翻開下一篇。
時間:1997年6月20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