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之前方婕被人跟蹤的案子一樣。
    警察以對方只是跟著,沒有實施實質性的犯罪行為,拿他們沒有辦法,不得不放了他們一樣。
    難道我要被動的等著張明華算計我到死?
    那我是肯定不愿意這么被動的,不管怎么說,哪怕說我現在有些資產了,但跟張明華比起來,我這點資產肯定什么都不是的。
    所以,我和他真的一命換一命。
    我肯定是賺的。
    既然是賺的,那我就可以去做。
    張明華在跟我對視了一會后,接著深吸了一口氣,對我說道:“以前的事情,我們一筆勾銷,各走各的路,可以吧?”
    “方婕那邊呢?”
    “方婕手里那70股份不是我要的,是楊峰要的。”
    張明華對我說道:“所以這部分股份我必須得收回來,但我可以給方婕相應的利潤,以9000萬的價格來回收,2000萬的利潤,這也是李明博最開始預估能到手的利潤。”
    說到這里。
    張明華怕我不同意,身體后靠的對我說道:“陳安,差不多見好就收,在我面前拼狠讓我低頭其實不算什么本事,你不可能永遠年輕,你也不可能永遠跟別人逞兇斗狠,當你到我這個年紀,有了一定資產,你就會知道,其實退一步比進一步要更需要勇氣,楊峰他爸是政法委書記,常委名單靠前的人,得罪楊峰對你,對我,都沒什么好處,對方婕來說,她把股份吐出來是最好的選擇。”
    我并沒有接張明華的話,而是對他說道:“我回去會跟她說這些事情的,看看她什么想法,在此之間你不要再騷擾她了。”
    “你可以走了。”
    張明華沒有表態,而是看著我冷冰冰的說出了這句話。
    其實我是可以自己走的,但在張明華說出主動讓我走這句話的時候,我心里是很不爽的,好像他是在命令我,而我不得不走一樣。
    但這些情緒我最終咽了下去,冷冷的看了一眼張明華,威脅他最好說到能做到,接著帶著周壽山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張明華的辦公室。
    而在我離開后。
    張明華也點了一根煙,但沒抽幾口,他突然起身,臉色猙獰的將辦公桌上所有的文件連帶著電腦一起掃落到了地上。
    嘩啦啦。
    地上散落了一地的物品。
    ……
    我這個時候并不知道張明華在辦公室里歇斯底里的一面,不過我能夠知道張明華被我找上門來指著鼻子威脅,他心里肯定很不舒服。
    覺得面子掃地。
    但我也不覺得我有什么威風的。
    反而在出了辦公室后,我脊背出了一身的汗水,不是因為嚇的,而是因為腎上腺飆升,情緒激動導致的,我也不想走極端跟人同歸于盡。
    能走正路,誰又愿意走歪路。
    但現在這個世道,有時候偏偏逼著你去鋌而走險,去走上一條自己也不愿意走的路,稍有不慎,便是誤入歧途跌入萬丈懸崖!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