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前面提到你妻子一開始先提的離婚,后來又反悔,你懷疑她是為了得到你的撫恤金。
我要告訴你一點,如果你們離了,你們兩個的共同財產就要分給她一半。
她現在沒收入,就是要把你的財產分給她一半,你愿意嗎?”
聞,陸母和陸承洲都愣住了。
他們堅持要和陳玉芳撇清關系,除了討厭陳玉芳,就是不想讓陳玉芳再占便宜。
若離婚后分財產,陳玉芳要拿走他們家一半的錢,那豈不是讓陳玉芳沾了大光。
陸承洲計算著自己手里的存款,在他知道陳玉芳一直貼補娘家后,就逐漸減少了給她的零用錢,加上他剛退伍時發的補貼,自己手里也有一千多塊了。
若陳玉芳分走一半,也有好幾百。
別說這好幾百,他一分一厘都不想分給陳玉芳。
“那我們該怎么辦?”
陸母不想讓兒子吃虧。
工作人員搖搖頭,“我也沒有辦法,這是婚姻法規定的,除非對方自愿凈身出戶,那就一分錢都不用分給她了。”
“她不會的,她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錢,怎么可能愿意凈身出戶?”
“如果她有背叛婚姻的行為,是可以強制讓她凈身出戶的。”
“背叛婚姻?!”
他們并沒有發現陳玉芳和哪個男人有染,若是發現了,也不用現在才來離婚。
“媽,咱們先回家,走一步看一步吧。”
工作人員提醒他們:“告訴你們那些,你們可不能為了不分財產就故意制造人家出軌的證據,如果這樣,你們就是犯罪的。”
陸承洲苦笑道:“如果我真是那樣卑鄙的人,估計就不用來找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