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陳玉芳帶著陸志強回到了娘家,一進門就把要跟陸承洲離婚的事情跟她媽說了。
“媽,他兩條腿都斷了,以后就是個殘廢,什么都做不了,還要連累我照顧他。
加上他有一個年邁的娘以后也需要照顧,我要是不跟他離婚,他們家的擔子就得全落到我身上,以后我就得做一頭累死累活的老黃牛。
媽,我一個女人家,我怎么過得下去呀?恐怕以后還得要你們幫襯我。”
最后一句話把陳母說的害怕了。
其實陳母聽到陳玉芳說要離婚,她是不反對的。
不說離婚對陳玉芳有好處,對她們家也是有好處的。
陸承洲成了殘廢,若是仍做他們家的女婿,對他們家絕對是百害而無一利的,一個對她家沒有好處的人,她要她干啥?
更別提會成為她們家里的累贅了。
她女兒年輕漂亮,離婚后隨便找一個人再嫁了,那都能再掙一份彩禮。
女婿要是能干,她們家還能繼續跟著沾光。
咋說都比守著那個陸承洲好。
“閨女,媽支持你。”而后看了眼陸志強,小聲問陳玉芳說:“你要是跟他離婚了,志強怎么辦?你要把孩子帶走嗎?”
其實她早就知道了這孩子不是陸承洲的種,這些年,陸承洲和陸母都并未發現孩子的身世,一直養著這孩子,不如讓這孩子繼續養在他們家里。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