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母道:“你們舅舅舅媽去縣里有正事做,帶不了你們。”
可看著孩子那渴盼的小眼神,又不忍心拒絕他們。
從來到這里,家里人除了鐘綰綰和秦慕風,都還沒有走出過這個村子呢。
他們來這里下放進行勞動改造,只是生活和地位降級,并不等于犯人,還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
(怕有的小伙伴覺得這樣不合理,在這里解釋一下,這些人是下放,不是犯人。古代罪人流放那是犯了罪的,跟這時候的下放不一樣。
舉個例子,某重要干部被下放,身邊會有相關的工作人員陪同照顧,到了下放地,依然掌握一定的權利,也有工資拿和公家安排的住所居住,這可不是犯人能比的。
大家可能對下放固有的印象是很糟糕的,不排除有的下放人員下場確實很慘,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但這些人絕對不是犯罪,要是犯罪就直接抓牢里了。
他們是那個時代的特殊人群,只是被認為是有思想上或者行為上的誤,還有改正的機會。如果還有覺得我說的不對的寶子,當做無腦文閱讀也可以,不必糾結那么多。)
秦母便跟秦秋月商量:“秋月,要不咱們也去吧,帶著倆孩子。”
兩個寶貝還沒等媽媽答應,就高興的手舞足蹈跳了起來。
“行,去吧,還有霜霜呢。”
“那就都去吧,跟大隊長說說,請好假,下午和晚上咱們把沒干的活兒補回來。”
秦慕風和鐘綰綰已經去大隊長家了,秦母和秦秋月還有秦秋霜,帶著兩個孩子過去,跟大隊長請了假,大隊長立馬就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