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說好了是合作,全是有利于你的條款是不是不太公平?我要求的也不多,這食堂的活,咱倆以后也得平分。”
眼看榮永寧就要簽字了,宋娟有些心急,想著干活就干唄,反正以后也有幾乎偷懶,點頭同意。
兩人又在最后加上一條:以后洗碗、切菜、洗菜的工作由宋娟負責,菜色的研究和炒菜由榮永寧負責。
兩人都心懷鬼胎地簽了自己的名字,按了個手印,宋娟收好字據,就準備離開。
榮永寧叫住她,“說好了碗可是你洗,你怎么能現在就走呢?快來洗碗吧。”
宋娟有些不愿意,“你都洗一半了,干嘛還非要讓我沾手?你就洗了唄,咱倆的協議明天生效,你放心明天我肯定會來干活的。”
其實她明早要去城里接宋四萬和郭美云,說的都是假話,先糊弄過去再說。
“這可是你說的,協議明天生效,那從明天開始算起,滿一個月我再和你分錢。”現在錢在榮永寧手里,他還能沒辦法拿捏宋娟嗎?
果然一提錢,宋娟就急了,“那不行!那兩百塊錢都給你好幾天了,憑什么這幾天不算?還要讓我少等幾天再分錢?”
“那既然這樣,你今天就得干活。”在這件事上,榮永寧表現得分毫不讓,他對宋娟還打著別的心思,他想就宋娟這種小賤人,說什么是盛文鑫的妻子,他肯定是不相信的。
他還想著把宋娟給辦了,畢竟他也不小了,馬上就三十歲,能睡到這么個年輕漂亮的不容易,這么想著他蠢蠢欲動,想著就算是宋娟真的是盛文鑫的妻子,他也不在乎,管宋娟是誰的妻子,他玩開心了就行。
但在這之前,他要潛移默化地給宋娟立規矩,就比如讓宋娟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