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給她買房子,給她存一筆錢,又給她買了商鋪,說以后他走了,兒子要趕她走的話,她有商鋪出租,收租金也能保證她的晚年生活。
也會給她買些奢侈品,像珠寶這種貴重的東西,丈夫開始送給她了,不像以前她佩戴的都是家族里的,她只能借用,不能擁有。
丈夫說給她買點珠寶,以后她可以變賣換錢。
反正丈夫會安排她的晚年生活了。
這就是她忍辱負重換來的。
她只有沈宜一個親生的孩子,以后她的一切都是女兒的。
沈宜沒有告訴母親,她就是沾了沈家養女這個光環,才會成為傅宸的棋子,被他玩弄了感情,利用了。
這件事,她只告訴了唐雨靜,其他人都沒有說。
如果她不是沈家的養女,就不會認識傅宸,不會被傅宸利用,不會被葉文雅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就不會慘死。
可笑的是她上輩子死了,母親都認為是她的錯。
母親連去給她收尸都沒有。
母女倆感情是不錯的,畢竟是親生母女,但是回想起上輩子發生的種種,沈宜對母親多少都有點怨氣。
“你現在就打電話給你大嫂,說你愿意陪她逛街了,你在家里反正閑著沒事做,陪她去逛逛街,又不會少塊肉。”
“你要是沒有錢買東西,媽就給你轉點錢,你喜歡什么就買什么。”
“媽,我在忙,沒空,我在創業,正是最忙的時候,媽,沒有其事就這樣了,我先忙,晚上還要陪傅宸出席一場商業酒會。”
她很樂意陪傅宸出席宴會,能結識很多商界大佬,為她以后創業鋪路。
沈宜不想和母親說太多,掛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