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主。青壯八千人,每人每日伐木零點一方,則一日總獲木量為八百方。”
“每個棚戶需木二十方,則可搭建棚戶數為四十個棚。”
“每個棚戶可容百人,四十個棚即可安置四千人。”
“然,此僅為理想之數。需考慮木材運輸,搭建人工,以及非所有青壯皆能全日伐木,實際成效恐需打八折乃至對折。若按八折算,一日大致可安置三千二百人。”
她再次不僅給出了理論數值,還考慮到了實際的損耗和效率問題。
沈桃桃心中已是驚喜交加,但她壓住情緒,問出了最關鍵的第三問:
“甚好,那么第三問,依你之見,該如何設定這‘工分’?比如,砍伐一方木材,記多少工分?搭建一個棚戶,記多少工分?又如何與每日口糧掛鉤?需定出一個既能激勵勞作,又不會耗盡存糧,且相對公平的章程。”
這一次,阿衡沉吟了片刻,顯然在腦海中構建一個復雜的模型。
約莫十息之后,她再次開口:
“沈姑娘,小人以為,工分制需簡易明了,便于核算。可設:伐木一方,記十分。參與搭建一個完整棚戶,記二十分。”
“口糧兌換,不宜完全按勞分配,需兼顧人道。可定為:每日出工者,無論出力多少,皆先發放基礎口糧,如稀粥兩碗,吊命所需。超出基礎部分,再按工分兌換。”
“例如:設定每十分工分,可多換稠粥一碗,或干糧一塊。具體兌換比例,需根據每日糧食總支出倒推計算,確保收支大體平衡,略有盈余以備不時。”
“如此,壯勞力可多得食,老弱亦可憑力所能及之勞作換取基本生存,既能鼓勵勞作,又可避免強者通吃,弱者餓斃,維持大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