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說一遍,這件事是你們主動挑事引起的,不管你們認還是不認,這房子現在是李家的,你們要敢擅闖,他們可以合法阻攔。
并且你們到新房主這里鬧事,已經嚴重影響影響到人家正常生活,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你們不聽勸告繼續鬧下去,我們會依法對你們發出警告,情節嚴重甚至可能面臨罰款和拘留!!!!”
這話一出來,不但梁曉漲紅了臉,就連一直蹦跶的寧老太都不鬧了。
寧春雷還不甘心,眼珠子一轉,“公安同志,我承認這房子確實在我兒子名下,但我們已經租出去了。”
梁曉也反應過來了,“對,租出去了,年前我們就已經搬出去了,街坊鄰居都知道,你們問問就清楚了。”
寧春雷接過話,“是的,年前就已經租出去了,那時我兒子還沒滿十八,我是合法監護人,我有權處理,租金我也已經收了,租了二十多年,老話說的好,買賣不影響租約,就算李家買了,這房子也得給租戶住滿20年,要不他們就退20年租約,還要付違約賠償。”
于家園都不用想就知道寧春雷打的什么主意,“寧錦武同志已經在合約上注明,房子沒有任何租約,沒有抵押,沒有欠款,沒有共同產權人。
就算你真收了人家租金也和李家沒關系,你自己找租戶協商。
要實在不行,你們可以準備好資料上法院告他們,當然,這一塊就不歸我們負責了,具體情況,你們可以去法院咨詢。
現在,請你們整理好你們的私人物品,從這里搬離,房子寧錦武昨天就已經交付給李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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