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給保霞,這家里幾個能同意?”李金民小心翼翼觀察了張榮英的臉色后問道。
張榮英眼睛一瞪,“老娘的工作,老娘愛給誰給誰,輪得上誰同意嗎?”
“咋了,我這會還吃自己的呢,我就要看他們臉色了,等我不能動了,那我直接去死得了,免得礙了他們的眼。”
李金民見張榮英發火了,連忙解釋道,“你別那么大火氣,我這不是跟你商量著來嗎?”
都一個枕頭睡了幾十年的人了,張榮英哪里能不清楚李金民的心思,別說現在這年代了,就算是二十年后,大多男人都看中傳承和香火。
因為這社會的婚姻結構就是這樣的,女娃結婚了就是要去別人家生活,而她嫁人后的一切成就,基本也都屬于婆家。
就像是張榮英一樣,她父母不疼她嗎?她父母比疼兒子還疼她,饑荒年代他們勒緊褲腰帶也要接濟張榮英這個閨女,但最后在父母面前伺候盡孝的是她兄弟。
她離開父母嫁隔壁城,家里一大家子,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家庭,別說盡孝了,連多回去幾趟都不容易。
她還算是比較有心的,回家從不空手,有啥也想著父母,曾也提過把父母接過來養。
但父母潛意識都認為該跟著兒子,他們不愿意離開熟悉的家來到一個陌生的環境。
他們跟著兒子,周邊親戚都是自家的,都會幫著自己說話,周邊鄰居也是熟人,也會幫著自己說話,要去女婿家,周邊親戚周邊鄰居都是女婿的熟人,要起了沖突,自己孤立無援,還得連累閨女。
同樣,張榮英能短時間拋下自己的小家庭回到家里伺候父母,但常年累月無后顧之憂的回去伺候基本不可能。
就算她能狠心拋下自己的小家,時間長了,她的公婆,她的丈夫,她的子女又會沒怨,會不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