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英打斷他的話,“她都能白讓人家睡,現在倒是金貴了?至少我家保軍還是國家承認合法的,你要明白,現在你們沒有資格提條件,要我們提的條件你們不同意,那這一份認罪懺悔書,我往公安局往紀委一送,看看倒霉的是你們陳家還是我們李家!”
陳母張口要說什么,陳國強阻止了她,“媽,你就別添亂了,交給爸!”
他的語氣已經帶上了幾分不滿。
他媽偏心小妹,總覺得三個孩子中陳國芳過得最差,平日私底下偷偷貼補,他也認了,但現在出了這種事,都已經影響陳家,影響他的仕途了,陳母還這樣,陳國強心里對這個母親也有了怨。
張榮英見陳父不說話,便主動道,“之前娶陳國芳的彩禮是260,買新衣服60,還給她買了一塊梅花手表160,一輛自行車220。
辦酒席以及給你們那邊開的肉,加散出去的紅包大概算200,這里一共900!”
“李保軍在修理廠干了7年,扣掉他曠工請假,我們按6年算。
前面四年學徒工,工資分別是18塊6一個月,還有各種票據以及過年過節的福利,他雖然經常吃住家里,但這些東西我們可一分沒看到,折合人民幣就算22一個月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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