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宋團長的關系,到國家版權中心,直接就是快速注冊了三首歌曲的全版權。
他不可能犯二次錯誤!
這次的版權,肯定是要拿在自己手里的!
文工團宋團長那邊,也是非常支持許晨的個人發展,許晨順利得到了團里的許可,可以在社會上參與商業演出活動,文工團只要每年固定的一點收益上繳就可以了,對于許晨來說也不多。
而對于社會市場的合作方式,許晨沒有選擇獨家合作,也就是把自己的版權全部交出去。
而是非獨家。
包括扣扣音樂,包括網抑云,斗音等等,都是非獨家合作,也就是你們可以都用我的歌曲,只需要給我固定的分成就行了。
當然,比例比起獨家合作低了很多,首付款也低了很多,但是好在版權都在許晨手里,細水長流!
許晨的代理經紀公司,也是和楊蜜達成了一致。
楊蜜成立新的經紀公司,然后許晨入股的方式合作。編制內的身份,是可以入股公司的。
這個合作方式,許晨最自由,而且有細水長流的收益!
因為是入股合作的方式,所以誰也不是誰的員工!
楊蜜那邊的人品,許晨還是信得過的!
而且外邊的那些繁瑣的活動,藝人活動等等,自己就不用操心了!
花了三四天的時間,敲定了這件事情!
雖然沒有獨家合作買斷合同那么多錢,動輒幾千萬起步....
但是,包括qq音樂,網抑云,褲鉤...斗音,逼站...等多家平臺的合作,初期的簽約費,也不在少數!
總共加起來,一千萬直接到賬!
許晨看著銀行卡里那一長串的數字,心中不激動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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