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落地后,會由于慣性繼續向前沖,或者倒地翻滾,有可能因為不能及時停止,滾落進決堤口。這么洶涌的激流,只要掉下去,你水性再好,也得玩完!除非你是東海龍王!或者你和東海龍王家是親戚!這都是有血的教訓的!16年某省某大堤發生潰堤后,現場指揮就采用了這種方式,就有一位司機因為跳車不及時,連車帶人沖進了決堤口。出于人道主義,指揮人員只能下令先救人。結果折騰半天人救上來后,早已經不行了。最終結果是不但搭上了一條人命,封堵工作也被耽誤了。至于因為跳車受傷,甚至斷腿斷胳膊,更是不下兩位數!過后,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很多人都在批評當時的現場指揮,認為他們使用的方法不當。為什么不讓車子提前停下來,后面用推土機,挖掘機,或者裝載機,再把車子推下去?那樣司機不用從疾馳的汽車上跳下來,自然就不會有司機喪命,也不會有人受傷。為了平息輿論,當時的現場總指揮,也接受了紀律處分。正是有了前車之鑒,剛才指揮小組才放棄了司機跳車的方法,而是采用了更加穩妥的方法。他們先讓司機把載重卡車開到距離決堤口大約三米左右的地方,然后司機掛空擋下車,然后裝載機從后面,把車子推進決堤口。可惜如此一來,司機倒是安全了,畢竟停車后才下車,但是效率卻大大降低了。降低效率的地方可不只是司機下車占用了時間,而是有好幾個方面。第一,因為路面濕滑,這些車又都是破車,機械素質難比新車,司機害怕車速太快,到了邊緣剎不住車,連人帶車栽進去,所以開車速度都很慢。他們的時速大概都是在10——20公里每小時。第二,因為工作場所的限制,第一輛車開過來后,第二輛車必須在后面等著,因為要給裝載機留下作業空間。裝載機把第一輛車推下去后,退到一邊,然后第二輛車才能開過來,然后裝載機再開過來,把車子推進決堤口。車子啟動需要時間,裝載機過來過去,不斷調整,也需要時間。如此一來,連續性自然就無法保證。前邊一輛車下去后,至少要隔六七分鐘,第二輛車才能跟著下去。這個時間足夠洪水把第一輛車沖離原來的位置了。道理大家都懂。他們也知道秦東旭說的方法,極有可能是有效的,可是一旦出了問題,誰來承擔責任?最終應急廳廳長嘆口氣,道:“這樣實在太危險了,我們不能因為救災,就無視司機同志的生命!”“我覺得還是立刻調樁機過來,最穩妥!”秦東旭忽然道:“如果領導同意這個方法,我來開車!”“所有的危險,我一力承擔!”“所有的責任,我也一力承擔!”一直站在秦東旭旁邊的熊壯壯也甕聲甕氣道:“算我一個!”“各位領導放心,就算我真的出了事情,也不會怪任何人!”眾人全都大吃一驚!不只是指揮小組的眾人,就是周圍正等消息那些人,特別是那些司機,也被嚇一大跳!秦東旭可是堂堂縣委書記!熊壯壯可是堂堂縣紀委書記!他們都才剛剛上任不到半個小時!竟然就要親自上陣,把車開進決堤口!他們不怕死嗎?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