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看書評區,一來可以眾籌寫書,二來也看看自己劇情有沒有問題,可以隨時調整劇情。
結果好家伙,昨天和今天的本章說,我都不知道怎么寫了。
本來我有完整大綱,本書兩百萬字完結,如果反響好可以多加五十萬字,和上本一樣兩百五十萬字左右結束。
所以大方向不會改變,搖滾音樂節是向往虐粉板上釘釘的事,但都說我水,還有要棄文的,我......
真的寫得很水?
可劇情總要鋪墊啊,打直球一點意思都沒,家世要別人發現,提出來才有意思,自己說沒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