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問題是,他死了關我啥事?他要是不搶劫,會死嗎?
就因為他死了,所以我就有罪?這什么狗屁邏輯啊!
要不是還沒到我發,我真想指著原告律師的鼻子一頓罵,罵他還不解氣,我還想揍他。
揍他一頓太便宜他,我要把他屎打出來,然后再把他打進屎里去,最后再用他的屎來打他!
我要讓他終生難忘,要讓他以后再也不敢給壞人辯護!
“肅靜!”
那個討人厭的法官再次發了,揮舞著他的木槌,好像一只猴子穿了人的衣服一樣,看得我只想笑。
最終,在眾人的期待之下,法官下達了判決。
我,楊墨,因防衛過當,故意傷人等罪名,被判處了三年有期徒刑。
聽到這個判決結果,我直接氣得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聽審席的聽眾也為我鳴不平。
“我上早八!你他媽會不會判?不會判你滾下來,我上去判!”
我指著法官的鼻子,氣急敗壞地破口大罵。
我真沒想到,這個傻子居然真的給我判刑了,而且還是三年的有期徒刑!
三年啊!整整三年!
在這個時代,三年就足以讓社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了。
等我出來,身上背了案子,還跟社會脫節,我一個沒背景的窮小子,該如何生存?
不行,我絕不能坐牢!.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