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始終找不到合理的解釋,警方只能把視線又轉回到案發現場,想要從案發現場尋找一些蛛絲馬跡。
現在可以確定四名死者肯定是被熟人所殺,可是兇手為什么要砍掉他們的左手呢,這個問題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忽略的。
如果排除迷信殺人的話,那以下兩種情況最有可能,第一就是造成社會性恐慌,同時對警方進行挑釁。
如果這種情況成立的話,說明兇手應該具有變態心理,但是四名死者除了手被鋸掉了之外,尸體的其他部位并沒有遭到破壞,所以這種情況的可能性并不太
接下來的第二種情況就是破壞證據了,警方隨后又對這些斷手進行了詳細的檢查,但同樣沒發現什么特殊的地方。
就在推理來到瓶頸的時候,一名警察突然在現場發現了一處之前被人忽視的細節,那就是現場的血跡太集中了,四名死者是死在了不同的位置,但是吳老大老婆死亡的那個臥室里血跡卻額外多。
兇手連續殺了四個人,按理說應該馬上逃離現場,但他卻選擇用那個破鋸鋸掉了四名死者的左右,這個過程是需要一定時間的,兇手這樣做絕對不是吃飽了撐的。
另外這里面還有一個細節,原本兇手是用鈍器將人擊倒,然后再用繩子把人勒死,這種殺人方式是不會流太多血的,但現在死者的手被鋸掉了,導致的結果就是屋里到處都是血。
結合這兩個細節,警察馬上有了新的推理,或許兇手是想用這些死者斷手的血,來掩蓋自己流出的血。
如果兇手在殺人的時候自己受了傷,血流到了地上,或者濺到了死者身上,那么短時間內肯定是沒辦法處理的。
死者明明是被打暈又勒死的,不會流太多血,現在身上或地上有了大量血跡,那么警察過來一看,就能發現問題。
由于時間緊迫,常規的處理方式來不及,所以兇手臨時起意,直接現場找了個工具,把這些死者的左手都鋸了下來,用死者的血將自己的血掩蓋,這樣就能混淆偵破。
如果兇手真是這樣設計的,那么現場就應該有第五個人的血跡,警方根據這個推理,馬上重新啟動檢查,雖然當年還沒有dna偵破技術,但是查血型還是很簡單的。
化驗結果很快就出來了,吳老大母親是ab型血,吳老大媳婦是b型血,十歲的兒子是a型血,八歲的女兒是b型血。
但是在現場的地上,卻檢測出了o型血,如果警方的推理正確,那么這個血肯定是兇手留下來的。
根據血型遺傳的科學結論,可以斷定o型血絕對不是吳老大的,雖然現在吳老大活不見人,死不見尸,但是基本可以斷定,兇手應該另有其人。_c